近日,成都市龙泉驿区市场监管局查获一起涉嫌使用过期槟榔作为食品原料生产经营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口味王”系列槟榔以及“伍子醉”系列槟榔案。
接举报,龙泉驿区市场监管局会同区公安分局,联合湖南口味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湖南伍子醉食品有限公司,对龙泉驿区东山社区二组的某加工作坊进行检查,现场查获涉嫌侵权的“口味王”系列槟榔产品588袋、包装袋6000个,“伍子醉”系列槟榔产品123袋、包装袋720个,以及用于生产的封口机2台、热压机1台、回收的过期槟榔产品(原料)288㎏。
经湖南口味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湖南伍子醉食品有限公司鉴定,上述“口味王”系列槟榔产品及包装袋、“伍子醉”系列槟榔产品及包装袋均为假冒其公司注册商标所生产的产品。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现场对上述物品采取了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