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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郎溪县市场监管局在全市率先出台学校和养老机构食堂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记分制管理规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6-02  来源: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为加强学校和养老机构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压实食品安全经营者主体责任,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安徽省郎溪县市场监管局日前在全市率先出台《学校和养老机构食堂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记分制管理规定(暂行)》(以下简称规定),从2021年6月1日起全面施行。
  为加强学校和养老机构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压实食品安全经营者主体责任,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安徽省郎溪县市场监管局日前在全市率先出台《学校和养老机构食堂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记分制管理规定(暂行)》(以下简称规定),从2021年6月1日起全面施行。
 
  记分制管理,是指对在日常监管和行政执法中发现的食品经营者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实施行政措施的同时,对经营者实行记分的管理措施。
 
  《规定》共15条,适用于郎溪县内已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学校(幼儿园)和养老机构食堂。《规定》明确将对33种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严重程度,分别记12分、6分、3分、2分、1分五个档次,经营主体在一次检查中存在多项违法违规行为的,分别计算,累计记分,每个记分年度满分为12分,年度内累计记分每次达到或超过12分的,采取公示、培训、约谈等方式进行处置,将记分情况纳入实施处罚时自由裁量。
 
  《规定》的出台,确立了对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量化管理机制,使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对其违法违规情况更加直观清楚。完善了学习、考核机制,促使经营者和食品从业人员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和增强业务能力。明确记分公示和约谈机制,将每个经营者的记分情况公布于众,让公众监督督促经营者强化主体责任。对那些屡犯不改、屡犯屡改的经营者进行约谈并跟进处罚;依法立案查处的,依法依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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