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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省(区、市)统一销毁侵权假冒伪劣商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4-24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核心提示:4月23日,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16省(区、市)侵权假冒伪劣商品统一销毁行动。
  4月23日,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16省(区、市)侵权假冒伪劣商品统一销毁行动。主会场设在湖北省咸宁市,北京、河北、山西、内蒙古、吉林、上海、江苏、山东、河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贵州、甘肃等15省(区、市)设分会场,主、分会场同步销毁。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甘霖参加主会场活动并启动统一销毁仪式,湖北省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省长张文兵致辞,中外权利人代表到场发言。
 
  近年来,各地各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违法犯罪行为,部署开展一系列侵权假冒商品销毁行动,有力推动我国从知识产权引进大国向知识产权创造大国转变。本次销毁行动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进落实《关于加强侵权假冒商品销毁工作的意见》的重要举措,充分彰显中国政府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高度重视,对打击侵权假冒商品的坚决态度,有力震慑制假售假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本次销毁行动是2021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重要配套活动。据统计,销毁商品包括侵权假冒伪劣防疫物资、食品药品、服装鞋帽、建材电器、烟酒、机械设备、日化用品、出版物等逾30大类200多个品种,重量近2000吨,货值达7亿余元。销毁采取焚烧、填埋、拆解等方式依法进行,符合节能环保相关规定。
 
  下一步,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继续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强化行刑衔接,扎实推进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地区和重点产品监管整治,切实维护公平公正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中央宣传部、公安部、生态环境部、文化和旅游部、海关总署、最高人民检察院、市场监管总局等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同志,湖北省及咸宁市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意大利、法国驻华使领馆官员,相关行业协会、权利人代表、中外媒体记者参加主会场活动。16个会场共计2000余人参加此次统一销毁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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