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搜: 食品  奶粉  烟台  海产品  保健品  周黑  黑窝点  黑作坊  全聚德  小龙虾 
 
当前位置: 首页 » 热点要闻 » 食品安全 » 正文

技贸破冰与筑篱|中欧食品接触用塑料法规对比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3-31  来源:12360海关热线微信号
核心提示:2020年9月3日,欧盟发布了针对食品接触用塑料法规(EU)No. 10/2011的第15次修订版法案(EU)2020/1245。该修订案已于2020年9月23日生效,在2021年3月23日前首次投放欧盟市场且符合原法规的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允许其继续销售至2022年9月23日,直至库存耗尽。本次修订预计将对我国相关出口企业产生较大影响,部分食品接触用塑料制品将面临无法出口至欧盟,只能选择出口至其它国家或者在国内销售,新规有哪些新的要求?企业应如何有效应对?国内外相关市场准入条件有何不同?让小编为您
  2020年9月3日,欧盟发布了针对食品接触用塑料法规(EU)No. 10/2011的第15次修订版法案(EU)2020/1245。该修订案已于2020年9月23日生效,在2021年3月23日前首次投放欧盟市场且符合原法规的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允许其继续销售至2022年9月23日,直至库存耗尽。
 
  本次修订预计将对我国相关出口企业产生较大影响,部分食品接触用塑料制品将面临无法出口至欧盟,只能选择出口至其它国家或者在国内销售,新规有哪些新的要求?企业应如何有效应对?国内外相关市场准入条件有何不同?让小编为您详细讲解一下吧。
 
  1 主要修订内容
 
  本次修订涉及塑料用许可物质清单、某些物质的特定迁移量限量要求、符合性声明要求、合规性测试方法等方面,详见表1。
 
 
 
[ 热点要闻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热点要闻
点击排行
  

鲁公网安备 370602020002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