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近期该局完成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527批次,涉及饼干、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粮食加工品、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及饮料等食品,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522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
其中,有2批次样品检出兽药残留问题,为:宿城区嘉汇城北农贸市场C022号张红销售的鲈鱼、盐城市滨海县东坎镇陈金龙水产品经营部销售的黄鳝,均检出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和环丙沙星之和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恩诺沙星属第三代喹诺酮类药物,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用于治疗动物的皮肤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动物专属用药。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中规定,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和环丙沙星之和计)在鱼(皮+肉)中最大残留限量为100μg/kg。长期食用恩诺沙星超标的食品,可能导致在人体中蓄积,进而对人体机能产生危害,还可能使人体产生耐药性菌株。
还有,1批次样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为:常州欧尚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扬州市荷润饮料食品有限公司委托无锡永霖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柠檬味苏打汽水检出菌落总数及酵母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酵母菌广泛存在于自然界中,对糖类、脂类等有较强的“糖酵解”能力,能以分解有机质的形式危害食品,造成食品的腐败变质。《GB 7101-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规定,汽水中菌落总数应符合n=5,c=2,m=100CFU/mL,M=10000CFU/mL的要求,酵母应符合≤20CFU/mL的要求。
另外,还有2批次样品检出质量指标问题,分别为:常州市武进区横林乐德购副食品超市销售的标称宁波市鄞州富之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鱼皮花生(裹衣花生)检出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南京市雨花台区赵海涛烟酒百货店销售的黑芝麻检出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过氧化值主要反映食品中油脂是否氧化变质,随着油脂氧化,过氧化值会逐步升高。酸价主要反映食品中油脂的酸败程度。酸价超标会导致食品有哈喇味,超标严重时所产生的醛、酮、酸会破坏脂溶性维生素,导致肠胃不适。《GB 19300-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规定,熟制坚果与籽类食品(熟制葵花籽除外)中过氧化值应≤0.50g/100g,坚果与籽类食品中酸价≤3mg/g。
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设区市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依法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