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一期食品抽检信息。近期该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速冻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食糖、水产制品等24类食品588批次样品,其中不合格样品8批次。
3批次样品检出兽药残留问题
不合格样品中,有3批次样品检出兽药残留问题,分别为:行前农贸市场温州市鹿城区江滨春香水产摊销售的牛蛙检出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乐清市乐成菜市场蔡瑞建摊位销售的黑鱼检出氧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湖州康山街道褚荣荣水产品经营部销售的河虾检出呋喃西林代谢物、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恩诺沙星属于氟喹诺酮类药物,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用于治疗动物的皮肤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动物专属用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和环丙沙星之和计),在牛蛙和河虾中的最高残留限量为100μg/kg。长期食用恩诺沙星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呋喃西林是一种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可以治疗畜牲疾病。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中规定,呋喃西林为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
氧氟沙星属于氟喹诺酮类药物,因抗菌谱广、抗菌活性强等曾被广泛用于畜禽细菌性疾病的治疗和预防。《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4种兽药的决定》(农业部公告第2292号)中规定,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4种兽药,撤销相关兽药产品批准文号。
2批次样品检出食品添加剂使用问题
不合格样品中,有2批次样品检出食品添加剂使用问题,分别为:浙江凯兴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加工自制的即食海蜇检出铝的残留量(以即食海蜇中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宁波市海曙区百宽酒行销售的五粮酒检出甜蜜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海蜇加工过程需要使用大量的盐和明矾(硫酸铝钾)盐渍新鲜海蜇,使其大量脱水而成,同时起到防止海蜇腐烂的作用。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硫酸铝钾(又名明矾)和硫酸铝铵(又名铵明矾)在即食海蜇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500mg/kg(以Al计)。铝虽然具有毒性,但并不是只要摄入就会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这不仅取决于食品中铝的含量,还与食用这些含铝食品的数量以及食用时间长短密切相关。
甜蜜素的化学名称为环己基氨基磺酸钠,是一种低热量的甜味剂。长期食用甜蜜素超标的食品,可能对人体的肝脏和神经系统造成损害。
2批次样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
不合格样品中,有2批次样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分别为:宁波市镇海区庄市龙潭纯净水供水站销售的标称宁波月龙潭纯净水有限公司生产的包装饮用水(饮用纯净水)检出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浦江县茜味馒头店销售的蜂蜜检出嗜渗酵母计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铜绿假单胞菌是一种条件致病菌,广泛分布于各种水、空气、正常人的皮肤、呼吸道和肠道等,易在潮湿的环境存活,对消毒剂、紫外线等具有较强的抵抗力,对于抵抗力较弱的人群有较大的健康风险。铜绿假单胞菌主要由源水污染或生产过程卫生控制不严格所致。GB1929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中明确规定每250mL水样中铜绿假单胞菌不得检出,并且要求出厂前对每批次成品进行铜绿假单胞菌检测。
蜂蜜中嗜渗酵母对蜂蜜品质影响较大,是导致蜂蜜发酵的重要原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蜂蜜》(GB 14963-2011)中规定,嗜渗酵母计数的含量应不超过200CFU/g。在蜂蜜生产加工过程中,嗜渗酵母主要来源于蜜蜂采集蜂蜜过程和原蜜采集后加工生产过程。采集过程污染源自花粉、蜜蜂消化道、蜜蜂采集中遇到的空气、灰尘以及花蜜中含有的包括嗜渗酵母在内的各种微生物,生产过程污染来源于操作人员、设备和容器等的污染。在蜂蜜水分含量较高且温度适宜时嗜渗酵母可大量繁殖并发酵产生气泡,影响蜂蜜的口味。
除上述产品外,还有1批次样品检出质量指标不达标,为:捞王(上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舟山百悦生活广场店使用的纸质打包汤碗检出高锰酸钾消耗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要求宁波等地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要求宁波、温州、湖州、金华、舟山、丽水等地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市级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社会公布风险防控措施,3个月内向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