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1年第10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组织抽检水果制品、蔬菜制品、水产制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等5类食品169批次样品,检出不合格样品3批次,涉及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及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问题。
抽检信息显示,不合格产品中,有1批次餐饮食品检出兽药残留问题,为河源市迈豪国际酒店有限公司销售的猪肉,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恩诺沙星属于氟喹诺酮类药物,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用于治疗动物的皮肤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动物专属用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规定,恩诺沙星可用于牛、羊、猪、兔、禽等食用畜禽及其他动物,在牛、猪的肌肉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100μg/kg。长期食用恩诺沙星残留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引起轻度胃肠道刺激或不适、头痛、头晕、睡眠不良等症状,还可能引起肝损害。
还有1批次食用农产品检出重金属污染问题,为惠州市惠城区意尚坊海鲜餐馆销售的三点蟹,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镉(以Cd计)是一种蓄积性的重金属元素。长期食用镉(以Cd计)超标的食品,可能对肾脏、肝脏和骨骼造成损害,还可能影响免疫系统,甚至可能对儿童高级神经活动有损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镉在鲜、冻水产动物的甲壳类中限量为0.5 mg/kg。水产品中镉超标的原因,可能是水产品养殖过程中对环境中镉元素的富集。
此外,还有1批次蔬菜制品检出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问题,为深圳市福田区南丰干货批发行销售的黄花菜干,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氧化硫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能够抑制霉菌和细菌的滋生。《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蔬菜干制品中二氧化硫最大残留量为0.2 g/kg。人体过量摄入二氧化硫会引起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还会影响钙吸收,造成机体钙丢失。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同时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情况记入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并按规定在监管部门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