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1年第10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检出10批次不合格食品,不合格食品涉及农兽药残留、质量指标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问题。
5批次食用农产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
5批次食用农产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分别为博乐市马银金活鸡店销售的白乌鸡,恩诺沙星和甲氧苄啶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阿勒泰市王茂芹水产店销售的乌鸡,恩诺沙星和甲氧苄啶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新疆未来合创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吉木萨尔县城镇老黄综合超市销售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轮台县邢艳辉蔬菜批发店销售的毛芹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恩诺沙星属于氟喹诺酮类药物,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用于治疗动物的皮肤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动物专属用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恩诺沙星在牛、禽和其他动物的肌肉中的最高残留限量为100 μg/kg。乌鸡中恩诺沙星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养殖户在养殖过程中违规使用相关兽药。
甲氧苄啶属于二氨基嘧啶类药物,常与磺胺类药物一同使用,以达到抗菌增效的效果,所以又称为磺胺增效剂。《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31650-2019)中规定,甲氧苄啶在猪、牛、家禽(产蛋期禁用)中的最大限量为50μg/kg。乌鸡中甲氧苄啶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养殖户在养殖过程中违规使用相关兽药。
毒死蜱,又名氯蜱硫磷,目前是全世界使用最广泛的有机磷酸酯杀虫剂之一,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等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6)中规定,芹菜中毒死蜱残留限量值不得超过0.05 mg/kg。芹菜中毒死蜱超标的原因,可能是菜农不了解使用农药的安全间隔期,违规滥用农药。
2批次食品检出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问题
2批次食品检出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问题,涉及糕点、餐饮食品,分别为鄯善县城镇振兴超市销售的乌鲁木齐市永丰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东北酥饼,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和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阿克苏市苏杭蛋糕店经营销售的鸡蛋糕(自制),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作为防腐剂被广泛用于食品生产领域。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能迅速而完全地被人体组织所吸收,进入人体后即分散于血浆和许多的器官中,有抑制体内多种氧化酶的作用,长期食用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超标的食品,可能对人体造成一定危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糕点中脱氢乙酸及其钠盐最大使用值为0.5g/kg。检出脱氢乙酸的原因,可能是个别企业为防止食品腐败变质,超范围使用了该添加剂,或者其使用的复配添加剂中该添加剂含量较高。
硫酸铝钾(又名钾明矾),硫酸铝铵(又名铵明矾)是食品加工常用的膨松剂和稳定剂,使用后产生铝残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规定,糕点中的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限量值不得超过100mg/kg。铝的残留量产生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一是商家违规过量使用;二是原料带入;三是过程控制不严。
3批次调味品检出质量指标问题
3批次调味品检出质量指标问题,分别为和田市阿期科食品销售店销售的、标称和田市卡米力国际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酿造苹果食醋,总酸(以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和田市福运来调料店销售的、标称阿克苏市天府酿造厂生产的白醋,总酸(以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阿克陶县小邹水产副食品店销售的、标称疏勒县禾口王食品酿造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酿造食醋,总酸(以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总酸是食醋的品质指标,反映其特色的重要特征性指标之一。对酿造食醋来说,酸度越高说明发酵程度越高,食醋的酸味也就越浓,质量也就越好。根据《酿造食醋》(GB/T 18187-2000)中规定,固态发酵食醋中总酸最小限量值为3.50g/100mL。总酸含量未达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过程工艺控制不严,包装不严,偷工减料或制假等。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新疆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地(州、市)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