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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春季校园食品安全预警:当心食物中毒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3-09  来源:延边州市场监管局微信号
核心提示:进入春季,气温逐步升高,校园食品安全面临的风险随之增大。为有效预防学校(含托幼机构)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延边州市场监管局发布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预警。
  进入春季,气温逐步升高,校园食品安全面临的风险随之增大。为有效预防学校(含托幼机构)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州市场监管局发布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预警。
 
  一、严格执行原材料采购索证索票制度。建立相应的台账,按规定索证索票,严禁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食品、过期食品、假冒伪劣食品进入学校食堂。采购的各类食材按要求冷冻、冷藏,不囤积和大批量采购食材,蔬菜、肉类等原材料应当天采购当天使用,确保原材料新鲜、无变质、霉烂等现象。
 
  二、采购果蔬类食材,加工前进行浸泡,在专用水池内流水冲洗,降低蔬菜表面的农药残留量,有条件的学校应对采购的果蔬类食材进行快速检测。
 
  三、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各项要求。各类食材加工前应仔细检查,冷冻食材需完全解冻经检查无异常后使用,食品原料要清洗干净,食物要煮熟烧透,生熟食品要分类存放。熟食常温下保存时间不超过2小时。严禁加工食用剩菜剩饭。餐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要清洗消毒并密闭保洁。采取物理消毒措施的要注意消毒设施达到要求的温度和时间,采取化学方法消毒的要注意消毒液必须为餐饮具使用。要保持学校食堂内外环境清洁整齐,做好防蝇、防虫、防尘、防鼠工作,预防食物被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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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高风险食材要做到禁用。严禁学校食堂加工制作豆角类、鲜黄花菜、发芽和青皮土豆、野生蘑菇、自制豆浆等有潜在风险的高危食品;严禁制售凉菜和外购熟食、馅料;严禁提供裱花蛋糕;严禁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严禁使用含铝添加剂。鸡蛋使用前应按要求清洗必要时对外壳进行消毒。
 
  五、严格依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通告开展经营活动。经营进口冷链食材的学校食堂应批批查验留存进口冷链食品“三证一码”,不采购、不使用来历不明、无相关标签、无“吉冷链”追溯码或扫码信息与包装信息不一致的进口冷链食品。
 
  六、加强从业人员管理。各学校要组织食堂从业人员按要求及时进行健康体检,所有从业人员都要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每天对从业人员进行晨检,防止患伤寒、痢疾、化脓性皮肤病的从业人员带病上岗并按规定调离岗位。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要做好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对学校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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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严格执行留样制度。各学校要配备食品留样专用冰箱,每餐入口食品按要求留样,每种食物留样不少于200克,保存时间不少于48小时,并有专人负责登记管理。
 
  八、按要求坚持开展食品安全自查。每周进行自查并留有自查记录,开展食堂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要仔细认真,按照规范要求的内容进行自查,及时消除隐患,规范经营行为。
 
  九、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应第一时间组织中毒人员到附近医院就诊,并及时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同时封存当餐所用原材料、留样食品、加工使用的容器和设备设施等,以备调查。(餐饮服务监督管理处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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