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1年第6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本期公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3大类食品23批次,包括:餐饮食品(含餐饮具)、食用农产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不合格23批次。
餐饮食品(含餐饮具)不合格17批次
餐饮食品(含餐饮具)不合格17批次,其中,9批次餐饮具检出微生物及其他污染问题,分别为福州市鼓楼区麦子锦江餐厅的汤碗(消毒日期为2020年11月25日),大肠菌群不合格、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合格;福州小南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直升杯(消毒日期为2020年11月26日),大肠菌群不合格;福州市鼓楼区子齐餐饮店的杯子(消毒日期为2020年11月27日),大肠菌群不合格、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合格;福州市鼓楼区壹柒壹捌酒楼的碗(消毒日期为2020年11月25日),大肠菌群不合格;福州市鼓楼区麦子锦江餐厅的饭碗(消毒日期为2020年11月25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福州小南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消毒餐具套装(碗、杯、勺、盘、碟)(消毒日期为2020年11月26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合格;福州市鼓楼区子齐餐饮店的菜碟(消毒日期为2020年11月27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合格;福州市仓山区文超餐饮店的长方菜盘(消毒日期为2020年12月9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合格;福州市仓山区文超餐饮店的四方菜盘(消毒日期为2020年12月9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合格。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14934-2016)中规定,消毒餐(饮)具中大肠菌群不得检出。餐(饮)具中大肠菌群不合格原因可能是餐具清洗、灭菌不彻底,或存放过程中污染等。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的主要活性成分是十二烷基苯磺酸钠,是一种低毒的化学物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14934-2016)中规定,消毒餐(饮)具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得检出。消毒餐(饮)具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用于清洗餐具的洗涤剂不符合标准;也可能是洗涤剂或消毒剂未彻底冲洗干净等。
3批次餐饮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分别为东山县西埔镇默默小吃店销售的油条(加工日期为2020年11月28日),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合格;厦门市思明区曹毛头包子店销售的油条(加工日期为2020年11月28日),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合格;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晟食府销售的凉拌海蜇皮(购进日期为2020年11月11日),铝的残留量(以即食海蜇中Al计)不合格。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硫酸铝钾、硫酸铝铵作为膨松剂、稳定剂可应用于油炸面制品,其添加量“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终产品中铝的残留量不得超过100mg/kg;也可应用于腌制水产品(仅限海蜇),其添加量“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终产品中铝的残留量不得超过500mg/kg。铝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个别企业为改善产品口感,在生产加工过程中超限量使用含铝添加剂。
2批次餐饮食品检出兽药残留问题,分别为厦门味霖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油蛤(购进日期为2020年11月9日),氯霉素不合格;农夫情(厦门)餐饮有限公司销售的鲍鱼(购进日期为2020年11月9日),呋喃唑酮代谢物不合格。
氯霉素是一种杀菌剂,也是高效广谱的抗生素,对革兰氏阳性菌和革兰氏阴性菌均有较好的抑制作用。《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250号)中规定,氯霉素为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检出氯霉素的原因,可能是养殖户在养殖过程中违规使用。
呋喃西林、呋喃唑酮是硝基呋喃类广谱抗生素,曾广泛应用于畜禽及水产养殖业。《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250号)中规定,呋喃西林、呋喃唑酮为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
此外,还有3批次餐饮食品检出重金属污染问题,分别为福州市晋安区德行天下餐饮店销售的公正蟹(购进日期为2020年11月6日),镉(以Cd计)不合格;泉州金品坊餐饮服务有限公司销售的三眼蟹(购进日期为2020年11月7日),镉(以Cd计)不合格;延平区祥和天下餐厅销售的花蟹(购进日期为2020年11月13日),镉(以Cd计)不合格。
镉(以Cd计)是最常见的重金属元素污染物之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镉(以Cd计)在鲜、冻水产动物的甲壳类中限量为0.5mg/kg;在鲜、冻水产动物(双壳类、腹足类、头足类、棘皮类)中的最大限量值为2.0mg/kg。镉超标可能是水产品在养殖过程中对环境中镉元素的富集。
食用农产品不合格5批次
食用农产品不合格5批次,涉及农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问题,分别为仙游县鲤南镇仲明干味食杂店销售的韭菜(购进日期为2020年11月18日),腐霉利不合格;福建永辉超市有限公司连江金凤西城分店销售的草鲡鱼(购进日期为2020年9月11日),恩诺沙星不合格;南靖县南清海鲜店销售的河虾(购进日期为2020年11月21日),呋喃西林代谢物不合格;永泰县闽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销售的牛肉(购进日期为2020年11月26日),克伦特罗不合格;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福州琅岐分公司销售的冰鱿鱼(购进日期为2020年10月4日),镉(以Cd计)不合格。
腐霉利是一种低毒内吸性杀菌剂,具有保护和治疗双重作用,主要用于果树、蔬菜作物灰霉病、菌核病、褐腐病的防治。《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中规定,腐霉利在韭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2mg/kg。韭菜中腐霉利超标的原因,可能是菜农对使用农药的安全间隔期不了解,从而违规使用或滥用农药。腐霉利对眼睛和皮肤有刺激作用,经口毒性低。长期食用腐霉利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恩诺沙星属于喹诺酮类合成抗菌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恩诺沙星在鱼(皮+肉)中最高残留限量值为100μg/kg。恩诺沙星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养殖户在养殖过程中违规使用相关兽药。长期摄入恩诺沙星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引起头晕、头痛、睡眠不良、胃肠道刺激或不适等症状。
克伦特罗属于β-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作为饲料添加剂用于畜牧生产,对动物有明显的促进生长、提高瘦肉率及减少脂肪的效果。《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第四批)》(整顿办函〔2010〕50号)中规定,β-兴奋剂类药物(盐酸克伦特罗(瘦肉精)、莱克多巴胺等)为食品中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长期食用检出克伦特罗的食品可能会引起中毒,诱发心律失常,出现心悸、头晕、乏力等症状,对人体健康造成伤害。
除上述不合格产品外,还有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不合格1批次,为标称长乐市鲤峰食品有限公司2020年6月5日生产的甘草瓜子,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合格,销售单位为福建省敬辉购物广场有限公司晋江安海分公司。经生产企业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核实,认为该批次产品为假冒产品。
过氧化值主要反映食品中油脂是否氧化变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 19300-2014)中规定,熟制其他坚果与籽类食品中过氧化值的最大限量值为0.50g/100g。过氧化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产品在储存过程中环境条件控制不当,导致油脂酸败;也可能是原料储存不当,导致脂肪过度氧化,使得终产品过氧化值超标。食用过氧化值超标的食品,可能导致肠胃不适、腹泻等症状。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停止销售、下架、召回等法定义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