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溪县某家庭农场为招徕顾客,提高关注度和关键词搜索率,在其经营的淘宝网店发布“外塘苍溪鳖野生甲鱼大水面水库活体鲜活食用免邮生态老鳖水产”“原生态野生苍溪鳖蛋”。近日,四川苍溪县市场监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有关规定对该家庭农场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予以立案调查。
据了解,该家庭农场近三个月在网店共销售甲鱼3单,鳖蛋0单,交易金额1080元,其销售的甲鱼、鳖蛋均属农场自养,并非野生甲鱼、鳖蛋。当事人在网店发布的野生甲鱼、野生苍溪鳖蛋宣传内容系自行编辑后委托他人上传。
苍溪县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涉鱼生产经营单位和广大消费者,“长江十年禁捕”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大局计,为子孙谋的重大决策部署,涉鱼生产经营单位不得生产销售“野生”“河鲜”“江鲜”更不得以此为噱头欺骗误导消费者,广大消费者都应该携起手来为“江鲜”留条生路,为子孙留条后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