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1年第2期、第3期两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共通报12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涉及微生物污染、农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和质量指标问题。
3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
3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分别为由乐平市饶娥山泉纯净水厂生产销售的饶娥山泉,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由横峰县金凤山泉饮料厂生产销售的金凤山泉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由江西省绿滋肴实业有限公司井冈山分公司销售的,标称吉安杨糕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老俵薄酥饼(桂花味),菌落总数、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铜绿假单胞菌是一种条件致病菌,广泛分布于各种水、空气、正常人的皮肤、呼吸道和肠道等,易在潮湿的环境存活,对消毒剂、紫外线等具有较强的抵抗力,对于抵抗力较弱的人群存在健康风险。《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 19298—2014)中规定,包装饮用水中铜绿假单胞菌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得检出。包装饮用水中铜绿假单胞菌不合格的主要原因,可能是源水防护不当,水体受到污染;部分企业对环境卫生监管不到位,工作人员操作不够规范,生产过程中交叉污染;或者是包装材料清洗消毒有缺陷所致。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不是致病菌指标,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的卫生状况。如果食品中的菌落总数严重超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还会加速食品的腐败变质,可能危害人体健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GB 7099—2015)中规定,一个糕点样品中菌落总数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得超过100000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000CFU/g。食品中菌落总数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所使用的原辅料初始菌落数较高;也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卫生条件控制不严格;还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4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
4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分别为由九江联盛超市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九江九龙新城店销售的长豆角,倍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由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万事达超市销售的草鸡蛋,氧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由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鸿峰旺中旺超市销售的豆角,倍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由江西永辉超市有限公司西湖万达店销售的鳊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倍硫磷是一种中级毒性有机磷类杀虫剂,具有广谱、高效等特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中规定,豆角中倍硫磷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超标的原因,可能是菜农对使用农药的安全间隔期不了解,从而违规使用农药。
氧氟沙星属于喹诺酮类药物,具有抗菌谱广、活性强等特性,曾被广泛用于畜禽细菌性疾病的预防和治疗。《发布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4种兽药的决定》(农业部公告 第2292号)中规定,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氧氟沙星(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食用检出氧氟沙星的食品,可能引起头晕、头痛、睡眠不良、胃肠道刺激等症状。
恩诺沙星属于氟喹诺酮类药物,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用于治疗动物的皮肤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动物专属用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恩诺沙星在鱼(皮+肉)中最高残留限量值为100μg/kg。恩诺沙星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养殖户在养殖过程中违规使用相关兽药。长期摄入恩诺沙星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引起头晕、头痛、睡眠不良、胃肠道刺激或不适等症状。
3批次食品检出质量指标问题
3批次食品检出质量指标问题,分别为由江西正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六味豆(裹衣花生),过氧化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由抚州阿甘酿酒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千古盛杨梅酒,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由樟树市古城酒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赣清老酒,丙酸乙酯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甜蜜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主要反映食品中油脂是否氧化变质。随着产品中油脂氧化,过氧化值会逐步升高。《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 19300—2014)规定,熟制葵花籽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的最大限量为0.80g/100g,其他熟制坚果与籽类食品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的最大限量为0.50g/100g。过氧化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对原料把关不严,或是产品在储存运输过程中环境条件控制不当。过氧化值一般不会对人体的健康产生损害,但严重时会导致肠胃不适、腹泻等症状。
酒精度又叫酒度,是指20℃时,100毫升酒中含有乙醇(酒精)的毫升数,即体积(容量)的百分数。酒精度是酒类产品的一个重要理化指标,含量不达标主要影响产品的品质。酒精度未达到产品标签明示要求的原因,可能是个别企业生产工艺控制不严格或生产工艺水平较低,无法准确控制酒精度;也可能是生产企业检验器具未检定或检验过程不规范,造成检验结果偏差。
此外,还有2批次食品检出重金属污染问题,分别为由上海新欧尚超市有限公司新建店销售的仔姜,铅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由江西修江源实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修江源金丝皇菊茶,镉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通知相关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置。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相关单位立即采取查清产品流向、停止销售、下架、召回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将查实的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通报相关管理部门。目前,对部分相关涉事单位已依法进行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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