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5日,澳大利亚向WTO通报了指令草案(G / SPS / N / AUS / 512),对伞状花科(apiaceous)种子的进口新增了进口许可证要求。自2021年3月30日起,澳大利亚农业、水和环境部(下称该部门)将对伞状花科(apiaceous)中有喙欧芹(Anthriscus cerefolium)、旱芹(Apium graveolens)、茴香(Foeniculum vulgare)、欧防风(Pastinaca sativa)和欧芹(Petroselinum crispum)的种子新增进口许可证要求,这些种子是进口供人食用或播种用的。
新要求将适用于上述物种的所有同类和次级分类科目。2021年3月30日或之后抵澳但没有进口许可证的货物,包括目前正在考虑申请的,将被指示退运或按照批准的方式进行销毁。2021年3月30日之前抵达澳大利亚境内的货物,若无进口许可证,允许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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