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新一期食品抽检信息。近期该局完成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510批次,涉及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酒类和食用农产品。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505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
其中,有3批次样品检出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分别为:江苏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淮安玖珑汇分公司销售的标称苏州市惠得利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淮盐花生(油炸类)、常州欧尚超市有限公司兰陵店销售的标称苏州丰品堂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酒鬼花生米、江苏华润万家超市有限公司常州武进分公司销售的标称南京川保列贸易有限公司委托南京华香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蔓越莓烤麸块。
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主要反映食品中油脂是否氧化变质。随着油脂氧化,过氧化值会逐步升高,虽一般不会对人体的健康产生损害,但严重时会导致肠胃不适、腹泻等症状。根据《GB 7099-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规定,糕点、面包中过氧化值应≤0.25g/100g。根据《GB 19300-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规定,熟制葵花籽中过氧化值应≤0.80g/100g,熟制其他坚果与籽类食品中过氧化值应≤0.50g/100g。
还有,常州溧阳市苏浙皖边界市场陈知保水产经营部销售的皮皮虾检出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镉是食品中最常见的污染重金属元素之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镉在甲壳类鲜、冻水产动物中的限量为≤0.5mg/kg。镉对人体的危害主要是慢性蓄积性,长期大量摄入镉含量超标的食品可能导致肾和骨骼损伤等。
另外,盐城市盐南高新区裕新松华贸易商行销售的标称宿迁市洋河镇洋洁酒厂生产的优曲酒检出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
酒精度表示酒中含乙醇的体积百分比,也就是俗称的酒的度数。造成酒精度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有:生产企业检验能力不足,造成检验结果偏差;包装不严密造成酒精挥发;生产企业为降低成本,用低度酒冒充高度酒;这与企业生产工艺控制不严有关。
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及时将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