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最新一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组织抽检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调味品、饮料、保健食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和食品添加剂等24类食品3051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15批次。
5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
5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分别为北碚区唯家副食经营部销售的、标称重庆市荣昌区万芳粉条厂生产的粉条(火锅粉),经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检验发现,其中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合川区乐果琦云食品经营部销售的、标称四川省广汉卓越味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纯芝麻油(分装),经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检验发现,其中乙基麦芽酚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双桥经开区康纪凤食品店销售的干百合(蔬菜干制品),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梁平区时代食品批发超市销售的、标称重庆市美通食品有限公司委托重庆怡心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土豆粉,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和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秀山县地下老酒坊销售的苞谷酒,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乙基麦芽酚是一种香味增效剂,对食品的香味改善和增强具有显著效果,且能延长食品的储存期。《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植物油脂中不得添加乙基麦芽酚。食用植物油中乙基麦芽酚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食品生产经营者为了增强香味,在生产加工过程中超范围使用了乙基麦芽酚。乙基麦芽酚过量食用会对肝脏有影响,可能会导致头痛、恶心、呕吐等。
甜蜜素,其化学名称为环己基氨基磺酸钠,属于食品添加剂中的甜味剂,目前已广泛应用于食品加工制造中。《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规定,白酒中不得使用甜蜜素。甜蜜素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个别企业为降低生产成本,同时为改善产品的口感,在白酒中违规添加甜蜜素。长期饮用检出甜蜜素的白酒,可能对人体的肝脏和神经系统造成损害。
硫酸铝钾(又名钾明矾)、硫酸铝铵(又名铵明矶)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食品添加剂,使用后会产生铝残留。含铝食品添加剂可用作膨松剂、稳定剂、抗结剂和染色料等,很多国家如美国、欧盟成员国、澳洲、新西兰、日本和我国等都允许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中规定,粉丝粉条(干样品)中铝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200mg/kg。铝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个别企业为改善产品口感,在生产加工过程中超限量、超范围使用含铝添加剂,或者其使用的复配添加剂中铝含量过高。长期摄入铝残留超标的食品,可能影响人体对铁、钙等营养元素的吸收,从而导致骨质疏松、贫血等,甚至影响神经细胞的发育。
3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
3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分别为沙坪坝区诚实蔬菜批发配送部销售的、标称邻水县鼎旺食品厂生产的猪嘴尖(酱卤肉制品),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垫江县从芳副食店销售的、标称河北永奇义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芝士味(蒸蛋糕),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开州区龚举英老火锅店使用的玻璃杯,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食品的菌落总数严重超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加速食品的腐败变质,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GB 2726-2016)中规定,熟肉制品(除发酵肉制品外)一个样品中菌落总数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得超过105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4CFU/g。《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GB 7099-2015)中规定,糕点样品中菌落总数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得超过105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4CFU/g。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大肠菌群超标的食品餐饮具可能导致食物被污染。《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14934-2016)中规定,消毒餐(饮)具不得检出大肠菌群。消毒餐(饮)具中检出大肠菌群的原因,可能是餐饮具在存放过程受到环境的污染,或是灭菌不彻底。
4批次食品检出质量指标问题
4批次食品检出质量指标问题,分别为重庆谊品弘渝科技有限公司天文大道分公司销售的、标称融融一派(福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低糖慕斯奶酥(糕点),经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检验发现,其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忠县拔山镇序林生鲜超市销售的、标称重庆厨韵调味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端味朗麻辣酱油,经东莞市中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验发现,其中氨基酸态氮(以氮计)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潼南区佰润超市销售的、标称四川省广汉卓越味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纯芝麻油(分装),经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检验发现,其中溶剂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江津区慈云镇刁家食品经营部销售的、标称四川宁奇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焦糖味瓜子(烘炒类),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主要反映食品中油脂是否氧化变质。随着油脂氧化,过氧化值会逐步升高,虽一般不会对人体的健康产生损害,但严重时会导致肠胃不适、腹泻等症状。《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GB 7099-2015)中规定,糕点中的过氧化值(以脂肪计)的最大限量值为0.25g/100g;《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 19300-2014)规定,熟制葵花籽中过氧化值的最大限量为0.80g/100g,其他熟制坚果与籽类食品中过氧化值的最大限量为0.50g/100g。
氨基酸态氮是酱油的特征性品质指标之一。氨基酸态氮不合格,主要影响的是酱油产品的风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酱油》(GB 2717-2018)中规定,酱油的氨基酸态氮含量不低于0.4g/100mL;《酿造酱油》(GB/T 18186-2000)中规定,三级低盐固态发酵酱油的氨基酸态氮含量不低于0.40g/100mL,二级低盐固态发酵酱油的氨基酸态氮含量不低于0.60g/100mL。氨基酸态氮含量不达标,可能是产品生产工艺不符合标准要求,未达到产品要求的发酵时间,或产品配方缺陷的问题;或是产品本身等级较低,企业为增加销量虚假标高等级;还有可能存在个别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为降低成本而故意掺假的情况。
除上述不合格产品外,还有2批次食品检出农药残留问题,1批次食品检出重金属污染问题,分别为重庆市九龙坡区中梁山半山一村69号叠彩西城综合市场71、72号摊位唐德兵销售的绿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梁平区宏莉佳副食超市销售的小白菜,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云阳县水帘洞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的干黄花菜,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依法启动查处工作,同时已采取风险控制措施,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