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近期该局组织开展抽样检验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水产制品等23大类食品702批次样品,其中695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7批次样品不合格。
2批次样品检出重金属污染问题
不合格样品中,有2批次样品检出重金属污染问题,为:标称沅江市口福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风味鱼、标称沅江市煜香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山椒鱼仔,均检出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镉是最常见的重金属元素污染物之一。镉对人体的危害主要是慢性蓄积性。长期大量摄入镉含量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导致肾和骨骼损伤等健康危害。
4批次样品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
不合格样品中,有4批次样品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其中,有3批次样品检出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分别为:永州市冷水滩区愿景吾乡食餐饮店销售的油条、衡阳椒王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油条、衡阳市石鼓区彭海军鱼粉石鼓店销售的油条。
硫酸铝钾(又名钾明矾)、硫酸铝铵(又名安明矾),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膨松剂和稳定剂,使用后会产生铝残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规定,硫酸铝钾、硫酸铝铵可作为膨松剂、稳定剂,按生产需要适量添加于油炸面制品中,但在终产品(干样品)中铝的残留量不得超过100mg/kg。长期摄入铝的残留量超标的食品,可能影响人体对铁、钙等营养元素的吸收,从而导致骨质疏松、贫血等,甚至影响神经细胞的发育。
还有1批次不合格样品为:标称浏阳市溪江东方食品厂生产的大花片(糕点)检出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 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甜蜜素,其化学名称为环己基氨基磺酸钠,是一种常用的合成甜味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规定,甜蜜素在糕点中的最大使用量为1.6g/kg。
除上述产品外,还有1批次样品检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为:娄底市娄星区京之都料理店使用的餐碗。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湖南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长沙、衡阳、益阳、永州、娄底等地市场监管局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下架、封存、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有关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