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史上最严限塑令”,对需要禁止和限制使用的一次性塑料制品按照不同时间段、不同城市,不同领域,做出不同的禁塑限塑规定。2020年底是限塑令实施的重要时间节点,零售、餐饮、外卖企业作为限塑令的监管对象,须在规定的时间完成相关产品的调整和替换。近期,商务部发布有关办法,要求相关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告一次性塑料制品的使用、回收情况。依据相关法规,结合收到的企业咨询,归纳整理了与食品行业相关的禁塑限塑、回收报告的问题,供大家参考。
禁止、限制塑料制品生产、销售和使用规定汇总
国办发〔2007〕72号文件规定,自2008年6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发改环资〔2020〕80号文件要求,到2020年底,禁止生产和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
零售、餐饮、电子商务行业禁塑、限塑具体要求整理如下表。
塑限塑阶段性任务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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