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近期市场监管部门抽检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罐头、酒类、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等27类1605批次样品,检验合格1594批次,不合格11批次。
食用农产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
不合格样品中,有5批次食用农产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其中的3批次不合格样品为:张北县占河鸡蛋销售门市部销售的白皮鸡蛋检出氟苯尼考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河北永辉超市有限公司邢台桥东分公司销售的河北千隆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猪肝检出甲氧苄啶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大城县信誉楼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牛蛙检出呋喃唑酮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氟苯尼考又称氟甲砜霉素,是农业部批准使用的动物专用抗菌药,主要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猪、鸡、鱼的细菌性疾病。《GB 31650-201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规定,氟苯尼考在家禽产蛋期禁用。
甲氧苄啶属于二氨基嘧啶类药物,常与磺胺类药物一同使用,以达到抗菌增效的效果,所以又称为磺胺增效剂。《GB 31650-201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规定,甲氧苄啶在猪肝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50μg/kg。
呋喃唑酮是属于硝基呋喃类广谱抗生素,硝基呋喃类原型药在生物体内代谢迅速,和蛋白质结合而相当稳定,故常利用对其代谢物的检测来反映硝基呋喃类药物的残留状况。《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 (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中规定,呋喃唑酮为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
还有2批次不合格样品为:霸州市杨芬港镇聚宝汇隆超市销售的绿豆芽检出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霸州市东杨庄伟事达超市销售的韭菜检出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4- 氯苯氧乙酸钠又称防落素,是一种多功能植物生长调节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农业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 第11号)中规定,生产者不得在豆芽生产过程中使用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钠、赤霉素等物质,豆芽经营者不得经营含有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钠、赤霉素等物质的豆芽。
腐霉利是一种低毒内吸性杀菌剂,具有保护和治疗双重作用。主要用于蔬菜灰霉病防治。腐霉利对眼睛、皮肤有刺激作用。《GB 2763-201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规定,腐霉利在韭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2mg/kg。
4批次餐饮食品检出不合格
不合格样品中,有4批次餐饮食品检出不合格。其中,有2批次样品检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分别为:保定学院使用的面碗、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学生四食堂)使用的复用密胺餐碗。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即日常生活中经常用到的洗洁精、洗衣粉、肥皂等洗涤剂的主要成分,其主要成分为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该物质为低毒物质,因其使用方便、易溶解、稳定性好、成本低等优点,在消毒企业中广泛使用。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规定,采用化学消毒法的餐(饮)具的阴离子合成洗涤剂应不得检出。
还有1批次样品检出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为:青县饮食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厚德福大酒店使用的餐具。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GB 1493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规定,消毒餐(饮)具中大肠菌群(纸片法、发酵法)不得检出。
另外,1批次样品检出铝的残留量(以即食海蜇中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为:唐山市南堡开发区希望路海城饭店销售的海蜇。
硫酸铝钾(又名钾明矾)、硫酸铝铵(又名铵明矶)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膨松剂和稳定剂,使用后会产生铝残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海蜇中铝的残留量(以即食海蜇中Al计)不得超过500mg/kg。
除上述食品外,还有1批次酒类和1批次调味品检出不合格,分别为:隆尧县东河万隆糖酒门市销售的标称梅卡庄园(烟台)葡萄酒有限公司生产的高级卡柏尼干红葡萄酒3年陈酿检出酒精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秦皇岛市丰泽园酱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丰泽园农家大酱(酿造酱)检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设区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次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及相关单位依法处理。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请拨打热线“12315”进行投诉或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