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糕点、粮食加工品、食用农产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肉制品等18大类食品1018批次样品的抽检情况,有11批次样品检出不合格。
3批次样品检出微生物超标问题
不合格样品中,有3批次样品检出微生物超标问题,分别为:内蒙古华联综合超市有限公司呼和浩特丰州南路分公司销售的、赤峰市赤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的鲜花玫瑰月饼;内蒙古华联综合超市有限公司呼和浩特丰州南路分公司销售的、赤峰市赤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苏子月饼;科尔沁左翼中旗好优鲜精品超市销售的、聊城市东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多香凤肘,均检出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可以反映食品的卫生状况。《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GB 7099-2015)中规定,糕点、面包中菌落总数应符合n=5,c=2,m=104,M=105 CFU/g的要求。《GB 2726-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中规定,熟肉制品(发酵肉制品类除外)中菌落总数应符合n=5,c=2,m=104,M=105CFU/g的要求。食品中检出菌落总数超标,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环境或生产设备卫生条件不达标;也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2批次样品检出食品添加剂使用问题
不合格样品中,有2批次样品检出食品添加剂使用问题。其中1批次为:乌审旗京惠蒙美超市销售的、乌审旗佰顺手工粉条加工店生产的粉条检出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 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含铝添加剂(硫酸铝钾、硫酸铝铵)作为膨松剂在淀粉制品(粉丝粉条)生产中具有重要作用,可以增加产品筋度和韧性,使产品不粘连不断条。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批准β-半乳糖苷酶为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等的公告(2015年 第1号)》规定,粉丝 、粉条中硫酸铝钾、硫酸铝铵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铝的残留量≤200mg/kg(干样品,以Al计)。
另1批次为:包头市永盛成百货有限责任公司神华店销售的、(内蒙古包头市)九原区伴久香食品厂生产的香辣木瓜丝检出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防腐剂是一种常见的食品添加剂,能抑制微生物的生长繁殖,防止食品腐败变质从而延长保质期。《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防腐剂在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应超过1。
食用农产品检出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不合格样品中,有4批次食用农产品检出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其中,海南区拉僧仲东仙万家超市销售的、海勃湾区马世东蔬菜批发大全批发的韭菜和乌兰浩特市欢喜登来超市销售的韭菜检出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腐霉利是一种低毒内吸性杀菌剂,具有保护和治疗双重作用。主要用于蔬菜及果树灰霉病的防治。《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中规定,韭菜中腐霉利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2mg/kg。
还有,杭锦旗锡尼锦嘉生活超市销售的、杭锦旗锡尼富来豆芽店生产的豆芽检出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又称防落素、保果灵,是一种植物生长调节剂。具有防止落花落果、抑制豆类生根、调节植物株内激素平衡等作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农业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 第11号)中规定,生产者不得在豆芽生产过程中使用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钠、赤霉素等物质,豆芽经营者不得经营含有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钠、赤霉素等物质的豆芽。
另外,临河区万客乐生活广场海天店销售的、巴彦淖尔市经济开发区草原翔马食品厂生产的草原羔羊肉检出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恩诺沙星是喹诺酮类合成抗菌药中的一种, GB 31650-201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中规定,恩诺沙星在羊的肌肉中限量为100μg/kg。长期摄入恩诺沙星药物超标的动物性食品,可引起轻度胃肠道刺激或不适,如头痛、头晕、睡眠不良等症状,大剂量或长期摄入还可能引起肝损害。
除上述品外,还有2批次样品检出酒精度与产品标签标示值不符,分别为:奈曼旗大镇天平振兴食品部销售的、内蒙古·宁城牧牛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闷倒驴酒(63%vol);奈曼旗大镇天平振兴食品部销售的、内蒙古通辽市奈曼旗侯爵王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醉倒马酒(62%vol)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涉及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追查来源、认真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核查处置情况于2021年3月8日前报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