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通告称,近期该局组织抽检蔬菜制品、调味品、饮料等15大类食品共580批次,其中合格样品564批次,不合格样品16批次。
不合格样品中半数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
不合格样品中,有8批次样品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其中,有3批次样品检出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分别为:海南旺佳旺商贸有限公司琼州大道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海南椰林炊烟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木瓜丝(酱腌菜)(生产日期:2020-08-04,规格:450克/瓶)、海南家和满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海南永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什锦酱(生产日期:2020-08-01,规格:260克/瓶)、海口美兰红又红超市销售的标称海南永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什锦酱(生产日期:2020-07-30,规格:260克/瓶)。
防腐剂是指天然或合成的化学成分,用于延缓或抑制由微生物引起的食品腐败变质。常见的防腐剂有苯甲酸及其钠盐、山梨酸及其钠盐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防腐剂在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应超过1。
还有,3批次样品检出脱氢乙酸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分别为:海口永鑫顺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海南群成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椰子角(生产日期:2020-07-20,规格:428克/包)、海口龙华兴琼华商行销售的标称海南群成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椰子片(生产日期:2020-09-01,规格:80克/包)、海南冰果师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芒果果酱(生产日期:2020-08-09,规格:1kg/瓶)。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作为食品添加剂,广泛用作防腐剂,对霉菌具有较强的抑制作用。长期大量食用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超标产品,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一定影响。
此外,还有2批次不合格样品为:海口龙华顺鸿丰商行销售的标称海口秀英厨之鲜食品加工厂生产的香麻油(生产日期:2020-08-01,规格:5L/桶)检出乙基麦芽酚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海口龙华云小谨副食摊位销售的标称海口美兰鑫海之星酱料厂生产的什锦酱(生产日期:2020-08-25,规格:300克/瓶)检出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2批次样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
不合格样品中,有2批次样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分别为:海口龙华玮诚商行销售的标称海口佳味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菠萝蜜干(生产日期:2020-07-05,规格:208克/包)、海口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红城湖店销售的标称晋江农家亲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摩咔金布丁(菠萝味布丁)(生产日期:2020-05-06,规格:420克(28克*15杯)/盒),均检出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菌落总数是用来判定食品在被加工过程中被污染的程度及卫生质量的重要指标。食品的生产加工过程中,卫生质量的高低首先决定于食品原料的来源。菌落总数超标可能是由于产品的加工原料、包装材料受污染,或在生产过程中产品受人员、器具等生产设备、环境的污染等原因导致。
6批次样品检出质量指标问题
不合格样品中,有6批次样品检出质量指标问题。其中,3批次样品检出蛋白质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分别为:海南椰龙食品工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椰龙果肉椰子汁(植物蛋白饮料)(生产日期:2020-08-22,规格:245g/瓶)和椰蓝椰子汁(植物蛋白饮料)(生产日期:2020-08-25,规格:245毫升/瓶)、文昌龙楼家年华百货超市销售的标称贺州市平桂区鹅塘海力饮料厂生产的鲜磨依众豆奶(生产日期:2020-03-22,规格:300ml/瓶)。
蛋白质是人体重要的营养物质,蛋白质在饮料中属于品质指标,如果企业对原料的质量控制到位,严格按照工艺要求进行生产,不会出现蛋白质不合格的现象。饮料中存在蛋白质不达标的情况,可能的原因是企业对原料的采购和验收不够重视,有的在加工过程中没有严格按照工艺要求对原料的成分含量进行控制,从而导致蛋白质比例降低,或是有些企业为了降低生产成本以次充好、掺杂掺假。
此外,还有3批次不合格样品为:海南儋州市海头糖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销售的白砂糖(生产日期:2020-02-23,规格:50千克/袋)检出色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海口龙华孝合商行销售的标称湖南赛一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大主播(素牛筋)(生产日期:2020-08-15,规格:86克/包)检出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海口美兰玉瑾蓉商行销售的标称海口鸿之大调味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酿造食醋(生产日期:2020-09-01,规格:480mL/瓶)检出总酸(以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已经采取措施依法予以查处,并责令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责令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防控风险。不合格产品的风险防控措施以及核查处置结果将在相关市县市场监管部门网站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