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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公布8批次不合格产品 涉及食用农产品、水果制品和酒类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11-23
核心提示:近日,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2020年第49期食品监督抽检信息,信息显示有8批次产品检出不合格,涉及食用农产品、水果制品和酒类。
    近日,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2020年第49期食品监督抽检信息,信息显示有8批次产品检出不合格,涉及食用农产品、水果制品和酒类。
 
  食用农产品检出农药残留、重金属污染问题
 
  不合格样品中,有6批次食用农产品检出农药残留、重金属污染问题。其中,4批次样品检出农药残留问题,分别为:由南昌市青云谱区东哥蔬菜批发行销售的韭菜、由上饶县傅氏蔬菜批发店销售的豇豆检出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由赣州市章贡区小卢蔬菜批发部销售的豆角检出灭蝇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由赣州市章贡区鑫茂果业店销售的砀山梨检出多菌灵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中规定,克百威在叶菜类蔬菜、豆类蔬菜中最大残留限量为0.02mg/kg;灭蝇胺在豇豆中最大残留限量为0.5mg/kg,梨中多菌灵的最大残留限量为3mg/kg。
 
  还有2批次样品检出重金属污染问题,分别为:由南昌市西湖区十字街万事达食品超市销售的菠菜、由上饶县傅氏蔬菜批发店销售的指天椒,均检出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镉(以Cd计)是最常见的重金属元素污染物之一。《GB 2762-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规定,镉在叶菜蔬菜中的限量为≤0.2mg/kg,在新鲜蔬菜(叶菜蔬菜、豆类蔬菜、块根和块茎蔬菜、茎类蔬菜、黄花菜除外) 中的限量为≤0.05mg/kg。镉(以Cd计)超标可能是源自于环境中镉元素的污染。镉对人体的危害主要是慢性蓄积性,长期大量摄入镉含量超标的食品可能导致肾和骨骼损伤等。
 
  水果制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
 
  不合格样品中,有1批次水果制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为:由萍乡市安源发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津巧坊多味果检出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菌落总数超标可能由于个别企业所使用的原辅料初始菌数较高,又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酒类检出质量指标问题
 
  不合格样品中,有1批次酒类检出质量指标问题,为:由景德镇市惠家百货超市销售的、标称南昌市申德米酒厂生产的糯米酒(配制酒)检出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
 
  酒精度又叫酒度,是指在20℃时,100毫升酒中含有乙醇(酒精)的毫升数,即体积(容量)的百分数。酒精度未达到产品标签明示要求的原因,可能是包装不严密造成酒精挥发;还可能是企业为降低成本,用低度酒冒充高度酒。酒精度超过产品标签明示要求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检验能力不足,造成产品出厂检验结果不准确。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通知相关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置。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食品经营环节相关单位立即采取停止销售、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将查实的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通报相关管理部门。目前,对部分相关涉事单位已依法进行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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