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第43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信息,涉及粮食加工品、食用油(含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罐头、薯类和膨化食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等24大类食品2274批次,其中不合格20批次。
半数不合格样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
不合格样品中,有11批次样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占所有不合格样品的一半多。其中,有9批次样品检出农药残留问题,分别为:南平恒弘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韭菜(购进日期为2020年8月1日)检出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合格;泉港区华鹏家家乐商场销售的长豆(购进日期为2020年9月10日)、闽侯县南通陈善财蔬菜批发商行销售的细茄子(购进日期为2020年5月7日)检出克百威不合格;福建东大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韭菜(购进日期为2020年8月2日)检出腐霉利不合格;闽侯县南通林天安蔬菜批发商行销售的芹菜(购进日期为2020年5月7日)检出甲拌磷不合格;寿宁县乐家兴生鲜超市销售的芹菜(购进日期为2020年8月1日)检出毒死蜱不合格;南靖县旺德隆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上海青(购进日期为2020年8月1日)检出啶虫脒不合格;福建省淳雨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韭菜(购进日期为2020年5月10日)检出多菌灵不合格;南靖县阿敏蔬菜店销售的豆芽(购进日期为2020年8月2日)检出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合格。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中规定,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在韭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5mg/kg,克百威在豆类蔬菜和茄果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2mg/kg,腐霉利在韭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2mg/kg,甲拌磷在叶菜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1mg/kg,毒死蜱在芹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普通白菜中啶虫脒最大残留限量为1mg/kg,多菌灵在韭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2mg/kg。
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又称防落素、保果灵,是一种植物生长调节剂,主要用于防止落花落果、抑制豆类生根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农业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 第11号)》中规定,生产者不得在豆芽生产过程中使用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钠、赤霉素等物质,豆芽经营者不得经营含有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钠、赤霉素等物质的豆芽。
还有2批次不合格样品为:长乐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冰鲜油带(海水鱼)(购进日期为2020年3月9日)检出呋喃西林代谢物不合格;福建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建宁万佳财富广场店销售的鲜鸡蛋(购进日期为2020年8月2日)检出甲硝唑不合格。
呋喃西林是硝基呋喃类广谱抗生素,曾广泛应用于畜禽及水产养殖业。《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中规定,呋喃西林为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摄入检出呋喃西林代谢物的食品,可能引起恶心、呕吐等症状。
甲硝唑是一种抗生素和抗原虫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甲硝唑允许作治疗用,但不得在动物性食品中检出。
3批次样品检出重金属污染问题
不合格样品中,有3批次样品检出重金属污染问题,分别为:莆田市太古汇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城厢凤凰山分公司销售的三眼蟹(购进日期为2020年8月27日)、永安燕江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销售的三眼蟹(购进日期为2020年8月31日)、莆田市万佳国际酒店有限公司销售的土蟹母(海水蟹)(购进日期为2020年9月1日),均检出镉(以Cd计)不合格。
镉是最常见的重金属元素污染物之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镉(以Cd计)在鲜、冻水产动物的甲壳类中限量为0.5mg/kg。镉超标可能是产品在养殖过程中对环境中镉元素的富集。
2批次样品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
不合格样品中,有2批次样品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分别为:莆田市荔城区娘妈蒲仙汇餐饮店销售的生湿面(购进日期为2020年9月22日)检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合格;标称晋江华海粮油有限公司2019年10月30日生产的食用植物调和油检出乙基麦芽酚不合格,销售单位为鲤城区山青食品店。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是一种常见的食品防腐剂,对霉菌、酵母和细菌有较好的抑制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米面及其制品不得使用脱氢乙酸。
乙基麦芽酚是一种香味增效剂,对食品的香味改善和增强具有显著效果,且能延长食品的储存期。《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植物油脂不得添加食品用香料、香精。
2批次样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
不合格样品中,有2批次样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分别为:标称广珍食品(泉州)有限公司2020年6月29日生产的嫩肉生粉,菌落总数不合格,销售单位为福建泉州和润家商贸有限公司;标称颜派食品(厦门)有限公司2020年4月18日生产的爽口梅,菌落总数不合格,销售单位为尤溪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并非致病菌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淀粉》(GB 31637-2016)中规定,食用淀粉一批样品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得超过105 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得超过104CFU/g。《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蜜饯》(GB 14884-2016)中规定,蜜饯同一批次样品的5个独立包装菌落总数检测结果均不得超过104CFU/g且至少3个独立包装检测结果不超过103CFU/g。菌落总数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所使用的原辅料初始菌落数较高,也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卫生条件控制不严格,还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除上述产品外,还有2批次样品检出质量指标问题,分别为: 福建省米兰春天量贩有限公司曹溪阳光美地分店销售的乳酸菌风味吐司(生产日期为2020年7月3日)、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福州居住主题公园超市销售的标称河北涵坤食品有限公司2020年6月3日生产的鱼皮花生,均检出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合格。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停止销售、下架、召回等法定义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