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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河南这34批次食品不合格,涉及食品添加剂、微生物污染、农兽药残留等问题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11-12
核心提示:11月11日,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最新一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组织抽检了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饼干,糕点,调味品,饮料,肉制品,水果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方便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蛋制品13大类食品1461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427批次,不合格样品34批次。
   11月11日,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最新一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组织抽检了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饼干,糕点,调味品,饮料,肉制品,水果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方便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蛋制品13大类食品1461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427批次,不合格样品34批次。

  7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
 
  7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分别为夏邑县和美金博大生活广场销售的标称太康县永胜食用油厂生产的1批次永胜牌小磨香油,遂平县常庄镇一家购物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淮阳县老岳家石磨香油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纯小磨香油,登封市千惠商贸有限公司千惠超市销售的标称洛阳市发群调味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黑芝麻油,乙基麦芽酚不合格;焦作市山阳区顺莲早餐店销售的1批次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超标;河南幸福万家商贸有限公司长葛长社路分公司销售的1批次卤猪耳,胭脂红不合格;博爱县子娴生活超市销售的标称揭西县青豪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玫瑰梅(李子制品),苋菜红、胭脂红超标;新蔡县家家福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中国 临泉 老崔家美食园生产的1批次双龙灯凉拌汁,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超标。
 
  乙基麦芽酚是一种香味增效剂,对食品的香味改善和增强具有显著效果,且能延长食品的储存期。《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规定植物油脂不得添加食品用香料、香精,即乙基麦芽酚为不得使用。
 
  硫酸铝钾(又名钾明矾)、硫酸铝铵(又名铵明矾)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膨松剂和稳定剂,使用后产生铝残留。《GB 2760-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规定,油炸面制品中硫酸铝钾、硫酸铝铵应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最终铝的残留量≤100mg/kg(干样品,以Al计)。铝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个别企业为改善产品卖相和口感,在生产加工过程中超限量使用含铝添加剂,或者其使用的复配添加剂中铝含量过高。
 
  胭脂红是常见合成着色剂,在现代食品业中应用广泛。相比于天然色素,具有着色力强、成本低等特点。合成着色剂没有营养价值,长期过量食用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一定影响。国家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蜜饯凉果中胭脂红的最大使用量为0.05g/kg;肉制品中不得使用胭脂红。
 
  苋菜红是常见合成着色剂,在现代食品业中应用广泛。《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蜜饯凉果中苋菜红的最大使用量为0.05g/kg。
 
  10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
 
  10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分别为沈丘县赵德营镇万客来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上海三只果食品有限公司委托麦丰食品(中国)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蒸爱奶香蛋糕,新蔡县海龙副食超市销售的标称宿迁市乐媳妇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山椒凤爪,菌落总数超标;新乡市牧野区头一家面馆使用的1批次餐具(筷子)、1批次餐具(碟子),郑州市河南伍肆陆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的1批次餐碟、1批次小吃杯、1批次口杯,大肠菌群不合格;开封市荣光商贸有限公司生活店销售的标称广东贝氏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城市农夫芝麻提子燕麦片,郑州易初莲花连锁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四川宏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南酸枣糕(原味),霉菌超标;河南水优益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驻马店市薄山湖天泽水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不合格。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并非致病菌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熟肉制品》(GB 2726-2016)中规定熟肉制品(除发酵肉制品外),一个样品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得超过105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4 CFU/g。《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GB 7099-2015)中规定,糕点中的菌落总数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100000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000CFU/g。
 
  铜绿假单胞菌是一种条件致病菌,广泛分布于各种水、空气、正常人的皮肤、呼吸道和肠道等,易在潮湿的环境存活,对消毒剂、紫外线等具有较强的抵抗力,对于抵抗力较弱的人群存在健康风险。《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 19298-2014)中规定,包装饮用水中的铜绿假单胞菌5次检测结果均不得检出。造成包装饮用水中铜绿假单胞菌超标的原因可能是源水防护不当,水体受到污染;生产过程中卫生控制不严格,从业人员未经消毒的手直接与饮用水或容器内壁接触;或者是包装材料清洗消毒有缺陷所致。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中检出大肠菌群,提示被致病菌(如沙门氏菌、志贺氏菌、致病性大肠杆菌)污染的可能性较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 19298-2014)中规定,包装饮用水中的大肠菌群5次检测结果均不得检出。包装饮用水中检出大肠菌群的原因,可能是由于产品的加工原料、包装材料受污染,或在生产过程中产品受人员、工具器具等生产设备、环境的污染而导致。
 
  霉菌是常见的真菌,在自然界中广泛存在。受霉菌污染后会使产品腐败变质,破坏产品的色、香、味,降低其食用价值。霉菌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原料或包装材料受到霉菌污染,产品在生产加工过程中卫生条件控制不到位;还有可能与生产工器具等设备设施清洗消毒不到位或产品储运条件不当等有关。
 
  13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
 
  13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其中,8批次食品检出兽药残留问题,分别为西亚超市连锁管理有限公司潢川分公司销售的1批次活乌鱼,氧氟沙星不合格;西亚超市连锁管理有限公司潢川分公司销售的1批次活鲈鱼,恩诺沙星超标;新郑市辛店镇喜临门超市销售的1批次鸡蛋,睢县若曦副食部销售的1批次鸡蛋,洛阳市伊滨区庞村镇大军购物广场销售的1批次红皮鸡蛋,范县龙王庄绿城购物广场销售的1批次鸡蛋,氟苯尼考不合格;淮阳县诚康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1批次黑鱼(活),孔雀石绿不合格;淮阳县诚康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1批次鲤鱼(活),地西泮不合格。
 
  氟苯尼考又称氟甲砜霉素,是农业部批准使用的动物专用抗菌药,主要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猪、鸡、鱼的细菌性疾病。《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中规定,氟苯尼考在产蛋鸡中禁用(鸡蛋中不得检出)。正常情况下消费者不必对鸡蛋中检出氟苯尼考过分担心,但长期食用氟苯尼考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恩诺沙星属于氟喹诺酮类药物,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用于治疗动物的皮肤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动物专属用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鱼的皮和肉中恩诺沙星的残留限量为100μg/k。长期摄入检出恩诺沙星的动物性食品,可能会引起轻度胃肠道刺激或不适、头痛、头晕、睡眠不良等症状,过多摄入还可能引起肝损害。
 
  孔雀石绿属于三苯甲烷类化学物,既是染料,也是杀真菌、杀细菌、杀寄生虫的药物。《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中规定,孔雀石绿为禁止使用的药物,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长期食用检出孔雀石绿的食品可能会危害人体健康。
 
  地西泮又名安定,为镇静剂类药物,主要用于焦虑、镇静催眠,还可用于抗癫痫和抗惊厥。《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中规定,地西泮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
 
  此外,还有5批次食品检出农药残留问题,分别为嵩县物美生活超市销售的1批次芹菜,嵩县鹏泰综合超市销售的1批次芹菜,毒死蜱超标;睢县茂星副食部销售的1批次大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合格;郑州航空港区银河办欣盛购物超市销售的1批次绿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6-苄基腺嘌呤(6-BA)不合格;嵩县刘菲百货店销售的1批次油麦菜,氟虫腈超标。
 
  毒死蜱,又名氯蜱硫磷,目前是全世界使用最广泛的有机磷酸酯杀虫剂之一,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等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中规定,毒死蜱在芹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5mg/kg。芹菜中毒死蜱超标的原因,可能是菜农对使用农药的安全间隔期不了解,从而违规使用农药。长期食用毒死蜱残留超标的食品,可能引起头昏、头痛、无力、呕吐等症状,甚至还可能导致癫痫样抽搐。
 
  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又称防落素、保果灵,是一种植物生长调节剂。具有防止落花落果、抑制豆类生根、调节植物株内激素平衡等作用。6-苄基腺嘌呤(6-BA)是一种植物生长调节剂,曾在豆芽生产中被广泛使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农业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 第11号)中规定,生产者不得在豆芽生产过程中使用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钠、赤霉素等物质,豆芽经营者不得经营含有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钠、赤霉素等物质的豆芽。
 
  氟虫腈是一种苯基吡唑类杀虫剂、杀虫谱广,对害虫以胃毒作用为主,兼有触杀和一定的内吸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6)中规定,氟虫腈在叶菜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2 mg/kg。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农药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4批次食品检出质量指标问题
 
  4批次食品检出质量指标问题,分别为永辉超市河南有限公司平顶山文化宫分公司销售的1批次黑芝麻,郑州丹尼斯百货有限公司平顶山中兴分公司销售的1批次黑芝麻,酸价(以脂肪计)超标;郑州丹尼斯生活广场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销售的标称山东润德康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香葱味梳打饼干(发酵饼干),平顶山市新享购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河南省旷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无蔗糖梳打饼(奶盐味),过氧化值(以脂肪计)超标。
 
  过氧化值主要反映食品中油脂是否氧化变质。随着油脂氧化,过氧化值会逐步升高。食品中过氧化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产品在储运过程中环境条件控制不当,也可能是原料储存不当,未采取有效的抗氧化措施,导致原料中的脂肪氧化,使得终产品油脂氧化。
 
  酸价主要反映食品中的油脂酸败程度。酸价超标会导致食品有哈喇味。酸价超标的原因,可能与企业原料采购把关不严、生产工艺不达标、产品储藏条件不当等有关,特别是存贮温度较高时易导致食品中的脂肪氧化酸败致使酸价超标。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外省生产单位的,已按规定移送相应省级食品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省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已要求郑州、开封、洛阳、平顶山、新乡、焦作、濮阳、许昌、商丘、信阳、周口、驻马店、新蔡等地市场监管部门对涉及单位依法处理,责令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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