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0年第43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组织抽检了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饼干、糕点、调味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饮料、粮食加工品、肉制品、水果制品10大类食品1434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400批次,不合格样品34批次。
10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
10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分别为驻马店市百味多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饮用纯净水,西平县青荷纯净水厂生产的1批次饮用纯净水,漯河双高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1批次饮用纯净水(精品),鄢陵广润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蓝溪甘泉桶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合格;郑州市河南大雅方金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的1批次碗,郑州市郑东新区御锦元粥店使用的1批次盘子、1批次杯子,郑州市河南吉隆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使用的1批次勺子,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深泉焖罐餐饮店使用的1批次杯子,大肠菌群不合格;通许县永强超市销售的标称泉州泓一食品有限公司委托漯河泓一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无蔗糖手撕面包,霉菌超标。
铜绿假单胞菌是一种条件致病菌,广泛分布于各种水、空气、正常人的皮肤、呼吸道和肠道等,易在潮湿的环境存活,对消毒剂、紫外线等具有较强的抵抗力,对于抵抗力较弱的人群存在健康风险。《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 19298-2014)中规定,包装饮用水中的铜绿假单胞菌5次检测结果均不得检出。造成包装饮用水中铜绿假单胞菌超标的原因可能是源水防护不当,水体受到污染;生产过程中卫生控制不严格,从业人员未经消毒的手直接与饮用水或容器内壁接触;或者是包装材料清洗消毒有缺陷所致。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大肠菌群超标的食品餐饮具可能导致食物被污染。《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14934-2016)中规定,消毒餐(饮)具不得检出大肠菌群。消毒餐(饮)具中检出大肠菌群的原因,可能是餐饮具在存放过程受到环境的污染,或是灭菌不彻底。
霉菌计数是糕点生产和贮存过程中重要的检测指标之一。糕点含有丰富的营养和较高的水分活度,容易滋生霉菌导致产品发霉变质。有的霉菌所产生的有毒次级代谢产物(霉菌毒素)会危害人体健康。GB 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中对面包中的霉菌规定为≤150CFU/g。霉菌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产品受到了来自原料、包材、人员、设备等方面的污染;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4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
4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分别为睢县春梅万家乐生活广场销售的标称河南冠麟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调味白醋(液体调味料),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超标;开封市鼓楼区杨玲餐饮店销售的1批次扒批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超标;开封市禹王台区杜记卤肉店销售的1批次猪头肉、1批次猪口条,胭脂红不合格。
苯甲酸及其钠盐是食品工业中常见的一种防腐剂,对霉菌、酵母和细菌有较好的抑制作用。食品中苯甲酸及其钠盐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企业为弥补产品生产中卫生条件不佳而超量使用,也可能是生产者对国家标准不了解或了解不够透彻,超限量使用防腐剂所致。
硫酸铝钾(又名钾明矾)、硫酸铝铵(又名铵明矾)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膨松剂和稳定剂,使用后产生铝残留。《GB 2760-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规定,油炸面制品中硫酸铝钾、硫酸铝铵应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最终铝的残留量≤100mg/kg(干样品,以Al计)。铝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个别企业为改善产品卖相和口感,在生产加工过程中超限量使用含铝添加剂,或者其使用的复配添加剂中铝含量过高。
胭脂红为水溶性偶氮类着色剂,在食品行业中应用广泛,可改善食品的外观和色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肉制品中不得使用胭脂红。胭脂红属于安全性较高的合成色素,但若长期过量食用胭脂红超标的食品,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一定影响。
15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
15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其中,6批次食品检出兽药残留问题,分别为鹤壁市山城区小庄市场二伟鲜鱼店销售的1批次黑鱼,氧氟沙星不合格;民权县东方超市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销售的1批次鸡蛋,磺胺类(总量)不合格;博爱县个体工商户(胡丰)销售的1批次羊肉,恩诺沙星、磺胺类(总量)超标;柘城县万家乐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1批次鲈鱼,恩诺沙星超标;舞钢市枣林镇天天好日子超市销售的1批次鸡蛋,民权县河南云特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温岭市振天水产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带鱼,甲硝唑不合格。
氧氟沙星属于氟喹诺酮类药物,因抗菌谱广、抗菌活性强等曾被广泛用于畜禽细菌性疾病的治疗和预防。《发布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4种兽药的决定》(农业部公告第2292号)中规定,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氧氟沙星(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
磺胺类药物具有抗菌谱较广、性质稳定、使用简便的一类人工合成的抗菌药,对大多数革兰氏阳性菌和阴性菌都有较强抑制作用,广泛用于防止鸡球虫病。《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磺胺类(总量)在产蛋鸡中禁用(鸡蛋中不得检出)。
甲硝唑属于抗生素的一种,不得在动物性食品中检出此类物质,甲硝唑不合格的原因,可能与养殖户在养殖过程中喂食的药物有关。
还有9批次食品检出农药残留问题,分别为长葛市欣欣悦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1批次芹菜,郏县美亨超市销售的1批次芹菜,毒死蜱超标;上蔡县河南古蔡红太阳商贸有限公司双汇店销售的1批次香芹、1批次芹菜,克百威超标;上蔡县河南古蔡红太阳商贸有限公司双汇店销售的1批次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合格;尉氏县董伟家园综合超市销售的1批次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6-苄基腺嘌呤(6-BA)不合格;长葛市欣欣悦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1批次大豆芽,睢县尚满仓购物广场销售的1批次黄豆芽,6-苄基腺嘌呤(6-BA)不合格;汝阳县小店观阳量贩销售的1批次新姜,噻虫嗪超标。
毒死蜱,又名氯蜱硫磷,目前是全世界使用最广泛的有机磷酸酯杀虫剂之一,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等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中规定,毒死蜱在芹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
克百威是一种广谱、高效、低残留、高毒性的氨基甲酸酯类杀虫、杀螨、杀线虫剂,具有内吸、触杀、胃毒作用,并有一定的杀卵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中规定,克百威在鳞茎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2mg/kg。
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又称防落素、保果灵,是一种植物生长调节剂。具有防止落花落果、抑制豆类生根、调节植物株内激素平衡等作用。6-苄基腺嘌呤(6-BA)是一种植物生长调节剂,曾在豆芽生产中被广泛使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农业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 第11号)中规定,生产者不得在豆芽生产过程中使用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钠、赤霉素等物质,豆芽经营者不得经营含有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钠、赤霉素等物质的豆芽。
4批次食品检出质量指标问题
4批次食品检出质量指标问题,分别为襄城县好好多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郯城县香万家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麻辣花生(油炸类),淮阳县润德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河南乐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低糖燕麦饼干、1批次高纤杂粮饼干、1批次黑芝麻纤维饼干,过氧化值(以脂肪计)超标。
过氧化值主要反映食品中油脂是否氧化变质。随着油脂氧化,过氧化值会逐步升高。食品中过氧化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产品在储运过程中环境条件控制不当,也可能是原料储存不当,未采取有效的抗氧化措施,导致原料中的脂肪氧化,使得终产品油脂氧化。
除上述不合格产品外,还有1批次食品检出生物毒素超标,为舞钢市天舟每购商贸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销售的标称漯河新大厨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芝麻酱,黄曲霉毒素B1超标。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外省生产单位的,已按规定移送相应省级食品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省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已要求郑州、开封、洛阳、平顶山、鹤壁、焦作、许昌、漯河、商丘、周口、驻马店等地市场监管部门对涉及单位依法处理,责令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