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2020年第40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涉及粮食加工品、食用油(含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罐头、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等27大类食品1185批次样品,其中不合格样品13批次。
5批次样品检出重金属污染问题
不合格样品中,有5批次样品检出重金属污染问题,分别为:闽清县梅城世纪大酒店销售的正蟹(购进日期为2020年9月1日)、莆田市万佳国际酒店有限公司销售的小红母鲟(海水蟹)(购进日期为2020年9月1日)、晋江市福德龙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三点蟹(梭子蟹)(购进日期为2020年8月3日)、福建省福万佳超市有限公司大田分公司销售的韭菜(购进日期为2020年9月9日)均检出镉(以Cd计)不合格;厦门夏商民兴超市有限公司官任店销售的小黄姜(购进日期为2020年9月9日)检出铅(以Pb计)不合格。
镉(以Cd计)是最常见的重金属元素污染物之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镉(以Cd计)在鲜、冻水产动物的甲壳类中限量为≤0.5mg/kg;在新鲜蔬菜(叶菜蔬菜、豆类蔬菜、块根和块茎蔬菜、茎类蔬菜、黄花菜除外)中的限量为≤0.05mg/kg。
铅是一种能够在生物体内蓄积且排除缓慢的重金属污染物。《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新鲜蔬菜(芸薹类蔬菜、叶菜蔬菜、豆类蔬菜、薯类除外)中铅的最大限量值为0.1mg/kg。
5批次样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
不合格样品中,有5批次样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其中,2批次样品检出农药残留问题,分别为:泉州丰泽万佳汇百货店销售的青尖椒(购进日期为2020年8月31日)检出氧乐果不合格;厦门市翔安区祥名都便利店销售的山药(购进日期为2020年8月31日)检出涕灭威不合格。
氧乐果属于有机磷类杀虫剂,具有较强的内吸、触杀和胃毒作用,主要用于防治吮吸式口器害虫和植物性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中规定,氧乐果在茄果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2mg/kg。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农药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涕灭威是一种氨基甲酸酯类杀虫、杀螨、杀线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内吸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中规定,山药中涕灭威残留限量值不得超过0.1mg/kg。涕灭威中毒后可能出现头痛、头晕、恶心、视力昏花、胸部烦闷、呕吐等症状。
还有3批次不合格样品为:福州大丰收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晋江世纪大道分公司销售的白鲢鱼(购进日期为2020年8月28日)检出孔雀石绿不合格;南平市建阳区武夷悦宴会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油蛤(贝类)(购进日期为2020年9月7日)检出氯霉素不合格;漳州市锦龙商贸有限公司圆池生活广场销售的散装鸭蛋(购进日期为2020年8月30日)检出恩诺沙星不合格。
氯霉素是一种杀菌剂,也是高效广谱的抗生素,对革兰氏阳性菌和革兰氏阴性菌均有较好的抑制作用。《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250号)中规定,氯霉素为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
孔雀石绿属于有毒的三苯甲烷类化学物,既是染料,也是杀真菌、杀细菌、杀寄生虫的药物。《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中规定,孔雀石绿为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物。
恩诺沙星属第三代喹诺酮类药物,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用于治疗动物的皮肤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动物专属用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恩诺沙星在产蛋期家禽中禁用。
1批次样品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
不合格样品中,有 1批次样品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为:晋安区亿碗锅边店销售的油条(加工日期为2020年9月5日)检出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合格。
硫酸铝钾(又名钾明矾),硫酸铝铵(又名铵明矾)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膨松剂和稳定剂,使用后产生铝残留。铝不是人体必需微量元素,不参与正常生理代谢,具有蓄积性,过量摄入会影响人体对铁、钙等成份的吸收,导致骨质疏松、贫血,甚至影响神经细胞的发育。《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硫酸铝钾、硫酸铝铵作为膨松剂、稳定剂可应用于油炸面制品,其添加量“按生产需要适量添加”,而终产品中的铝残留限量不得超过100mg/kg。
1批次样品检出真菌毒素污染问题
不合格样品中,有1批次样品检出真菌毒素污染问题,为: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汇利食品店销售的花生仁(购进日期为2020年9月9日)检出黄曲霉毒素B1不合格。
黄曲霉毒素B1是一种强致癌性的真菌毒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7)中规定,黄曲霉毒素B1在花生及其制品中的最大限量值为20μg/kg。
1批次样品检出其他污染物问题
不合格样品中,有1批次样品检出其他污染物问题,为:标称南京金瑞食品有限公司2020年4月16日生产的烤鳕鱼片检出N-二甲基亚硝胺不合格,销售单位为厦门市兴人和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台湾街店。
N-二甲基亚硝胺是N-亚硝胺类化合物的一种,食品中天然存在的N-亚硝胺类化合物含量极微,但其前体物质亚硝酸盐和胺类广泛存在于自然界中,在适宜的条件下可以形成N-亚硝胺类化合物。《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水产制品(水产品罐头除外)中N-二甲基亚硝胺最大限量值为4.0 μg/kg。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停止销售、下架、召回等法定义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