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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防食物中毒 山西省市场监管局发布秋冬季食品安全提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10-24  来源:中国新闻网
核心提示:近期,全国食品安全事件多发,对此,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3日发布提示,提醒民众防范因常用食物选择、加工、贮存不当引发的食物中毒。
  中新网太原10月23日电 近期,全国食品安全事件多发,对此,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3日发布提示,提醒民众防范因常用食物选择、加工、贮存不当引发的食物中毒。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示,在食材选择方面,应注意防范食用发芽土豆、霉变甘蔗,误食有毒野生蘑菇、有毒野菜野果引发的中毒。其中,误食毒芹(俗称野芹菜)、龙葵(俗称苦葵)、商陆(俗称山萝卜)等有毒食品会引起中毒恶心、呕吐、腹痛、腹泻、昏迷等症状,严重可致死亡。
 
  在加工制作方面,应防范谷类发酵食品、银耳或木耳、薯类制品长久放置或变质引发的中毒。不可使用霉变的玉米等原料,制备发酵面米食品时,一旦发现各色霉斑,就不能食用;不食用变质银耳或木耳;在选购马铃薯粉条等食物时,要选购外观无霉变、外形规整且色泽正常的产品,发现有酸败或霉变气味,要立即停止食用。同时,要防范扁豆烹饪不熟、生豆浆未煮熟引发的中毒。
 
  此外,食品储存要生熟分开,防止交叉污染。未食用完的食品应密封,按存贮要求进行常温、冷藏或冷冻保存;隔餐食品要彻底煮透;在外购买的熟食或外出就餐时打包的食品,在下次食用前应先确认是否变质,及时清理已经变质的食品;冷藏食品要尽快食用,在加工制作前应确认未变质,并重新烧熟煮透后再食用。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示,应选择到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管理规范的商场、超市或市场去购买食品。同时,要注意检查食品包装标志是否齐全;食品是否超过保质期;食品的颜色、气味等是否有异常。
 
  外出就餐应选择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小经营店备案证》的餐饮服务单位就餐,不在无证单位就餐或购买食物。网络订餐时,应选择证件齐全、信誉度高且送餐距离较近的外卖餐饮服务单位,食用前要注意检查外包装是否完整,餐食包装是否带有“封签”、食物感官性状是否异常、是否烧熟煮透、餐具是否洁净,并向送餐者索要订餐食品票据凭证。
 
  最后,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民众,如购买到假冒伪劣食品或外出就餐时遇到食品安全问题,可保留好购买的食品及购物或就餐凭证,及时拨打12315投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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