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发布2020年第42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检出不合格样品13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微生物污染、农药残留、食品添加剂、质量指标问题。
3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
3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分别为经开区世纪华联购物中心销售的、标称开阳县嚼香缘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麻辣土豆片,大肠菌群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规定;贵阳观山湖中购特产店销售的、标称贵州三盛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辣土豆片(切片型),酸价(以脂肪计)、菌落总数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规定;贵阳观山湖王记五福坊便利店销售的、标称贵阳云岩心愿食品厂生产的土豆片,酸价(以脂肪计)、菌落总数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规定。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食品的菌落总数超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加速食品的腐败变质,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马铃薯片》(QB/T 2686-2005)中规定,马铃薯片中菌落总数应不超过10000CFU/g;《风味土豆片(丝)》(Q/GZSS 0001S-2017)中规定,执行该产品标准的风味土豆片(丝)一个样品中菌落总数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105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4CFU/g。马铃薯片(丝)中菌落总数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温度等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中检出大肠菌群,提示被致病菌(如沙门氏菌、致病性大肠杆菌)污染的可能性较大。食用大肠菌群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潜在的危险性。《麻辣马铃薯丝(片)》(Q/JXY 0001S-2019)中规定,执行该产品标准的麻辣马铃薯丝(片)一个样品中大肠菌群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100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CFU/g。造成大肠菌群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产品的加工原料、包装材料受污染,或在生产过程中产品受人员、生产设备、环境的污染。
6批次食品检出质量指标问题
6批次食品检出质量指标问题,分别为贵阳观山湖乡情特产总汇店销售的、标称瓮安县黔鸿食品加工厂生产的土豆丝,酸价(以脂肪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规定;贵阳观山湖乡情特产总汇店销售的、标称瓮安县黔鸿食品加工厂生产的土豆片,酸价(以脂肪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规定;贵阳市乌当区福旺多零售超市销售的、标称贵州风清杨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土豆片,贵州月圆和天下购物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贵州省瓮安县平定营镇晨琴食品加工厂生产的土豆片(生产日期:2020/6/2),遵义市榕树岛内价购物广场有限公司上海路分店销售的、标称贵州省瓮安县平定营镇晨琴食品加工厂生产的土豆片(生产日期:2020/6/1),遵义市榕树岛内价购物广场有限公司上海路分店销售的、标称贵州省瓮安县平定营镇晨琴食品加工厂生产的土豆丝,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规定。
过氧化值主要反映油脂是否氧化变质。随着油脂氧化,过氧化值会逐步升高。《马铃薯片》(QB/T 2686-2005)中规定,马铃薯片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的最大限量为0.25g/100g。过氧化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对原料把关不严,或是产品在储存运输过程中环境条件控制不当。过氧化值一般不会对人体的健康产生损害,但严重时会导致肠胃不适、腹泻等症状。
酸价主要反映食品中的油脂酸败程度。酸价超标会导致食品有哈喇味,超标严重时所产生的醛、酮、酸会破坏脂溶性维生素,导致肠胃不适。抽检产品执行的标准《马铃薯片》(QB/T 2686-2005)、《风味土豆片(丝)》(Q/GZSS 0001S-2017)中规定,马铃薯片(丝)中酸价(以脂肪计)的最大限量为3.0 mg/g。酸价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原料采购把关不严、生产工艺不达标、产品储藏条件不当等,特别是存贮温度较高时易导致食品中的脂肪氧化酸败。
3批次食品检出农药残留问题
3批次食品检出农药残留问题,分别为凯里市银田农产品物流园(经营者:余国平)销售的芹菜,甲拌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贞丰县兴客隆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芹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晴隆惠尔多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豇豆,氧乐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毒死蜱,又名氯蜱硫磷,目前是全世界使用最广泛的有机磷酸酯杀虫剂之一,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等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中规定,毒死蜱在芹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5mg/kg。芹菜中毒死蜱超标的原因,可能是菜农对使用农药的安全间隔期不了解,从而违规使用农药。
甲拌磷是一种高毒的内吸性杀虫剂、杀螨剂,具有触杀、胃毒、熏蒸等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中规定,甲拌磷在叶菜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1mg/kg。蔬菜中甲拌磷超标的原因,可能是菜农对使用农药的安全间隔期不了解,从而违规使用农药。
氧乐果属于有机磷类杀虫剂,具有较强的内吸、触杀和胃毒作用,主要用于防治吮吸式口器害虫和植物性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中规定,氧乐果在豆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2mg/kg。豇豆中氧乐果超标的原因,可能是菜农对使用农药的安全间隔期不了解,从而违规使用农药。
除上述不合格产品外,还有1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为贵阳市南明区渝莊舒院餐饮店使用的鲜豆腐,经贵州省食品检验检测院检验发现,其中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是一种广谱食品防腐剂,对霉菌、酵母和细菌有较好的抑制作用。脱氢乙酸及其钠盐是一种低毒高效防腐剂,少量的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不会对人体造成危害,但长期大量食用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非发酵豆制品中不得使用脱氢乙酸及其钠盐。造成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为增加产品保质期,或者弥补产品生产过程卫生条件不佳而超范围使用。
针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市(州)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贵阳市、黔南州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贵阳市、遵义市、黔东南州、黔西南州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市(州)市场监管部门应按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将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及时向省市场监管局报告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