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公布,近期该厅组织对调味品、食用农产品2大类127批次食品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经检验124批次合格,3批次不合格。
不合格样品中,有2批次为食用农产品,分别为: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李秀梅蔬菜摊销售的芹菜检出毒死蜱不合格;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康业购物中心舍予园购物广场销售的绿豆芽检出6-苄基腺嘌呤(6-BA)不合格。
毒死蜱是一种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的有机磷杀虫剂。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中规定,芹菜中毒死蜱残留限量值不得超过0.05mg/kg。
6-苄基腺嘌呤是一种植物生长调节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农业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第11号)》规定,生产者不得在豆芽生产过程中使用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钠、赤霉素等物质,豆芽经营者不得经营含有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钠、赤霉素等物质的豆芽。
不合格样品中,有1批次为调味品,为:石嘴山市大武口区隆湖新民翔雯超市销售的标称隆德县悦来商贸有限公司生产的头坛黄豆酱油检出菌落总数不合格。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菌落总数超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加速食品的腐败变质,使其失去食用价值。《GB 2717-20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酱油》规定,酱油中菌落总数应符合n=5,c=2,m=5×103,M==5×104CFU/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