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近期该局组织完成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148批次,涉及薯类和膨化食品、酒类、食用农产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等17类食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142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兽药残留超标、微生物污染、质量指标与标签标示值不符、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质量指标超标。
食用农产品检出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不合格样品中,有1批次食用农产品检出兽药残留超标问题,为:鹤岗市南山区锦鑫生鲜食品商店销售的鲫鱼(淡水鱼)(购进日期2020年7月11日)检出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恩诺沙星属于喹诺酮类合成抗菌药,用于治疗细菌性感染有良好效果。《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和环丙沙星之和计)在鱼中的残留限量不得超过100μg/kg。
薯类和膨化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
不合格样品中,有1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为:爱辉区江忆生活超市销售的标称哈尔滨市道外区利达食品加工厂生产的满地客手工煎饼(生产日期2019年12月6日)检出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标称生产企业对样品真实性提出异议,经辖区市场监管部门调查核实,该样品非哈尔滨市道外区利达食品加工厂生产)。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用以反映食品的卫生状况。食品的菌落总数超标,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加速食品的腐败变质。造成菌落总数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所使用的原辅料初始菌落总数较高,杀菌工艺未达到要求导致;也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卫生条件控制不严格所致;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有关。
餐饮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问题
不合格样品中,有2批次餐饮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问题,为:桦川县悦来镇有财砂锅小吃店自制销售的油条(加工日期2020年6月20日)、哈尔滨市香坊区唐岳粥铺自制销售的油条(加工日期2020年6月24日),均检出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硫酸铝钾、硫酸铝铵为含铝添加剂,俗称明矾,在部分食品中作为膨松剂、稳定剂使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油炸面制品中铝的残留量应≤100mg/kg。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检出质量指标超标问题
不合格样品中,有1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检出质量指标超标问题,为:龙江县物尔美超市销售的标称哈尔滨阿利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山核桃味花生(生产日期2020年3月20日)检出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过氧化值主要反映产品中油脂被氧化的程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 19300-2014)中规定,熟制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熟葵花籽除外)中的过氧化值(以脂肪计)应不超过0.50g/100g。造成过氧化值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食品储存条件控制不当,导致其中的油脂过度氧化;也可能是原料储存不当,导致脂肪氧化,使得产品中过氧化值超标。
除上述产品外,还有1批次酒类产品检出质量指标与标签标示值不符问题,为:望奎县金汇超市销售的标称哈尔滨市道里区田家烧锅酿酒厂生产的东北大茶缸(缸缸地白酒)(生产日期2016年11月11日)检出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值。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辖区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并将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