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近期该局组织对食用农产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方便食品、豆制品、饮料、保健食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7大类食品135批次样品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其中食用农产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方便食品、豆制品、饮料5大类7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重金属污染、品质未达标、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剂超限量的问题。
不合格样品中,有2批次韭菜检出重金属污染问题,为:杨凌神农景苑兴良友店销售的1批次韭菜、黄陵县马锋蔬菜粮油批发销售的1批次韭菜,均检出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铅(Pb)是一种对人体有害的金属元素,可通过消化道及呼吸道进入体内,是一种慢性和积累性有毒元素,进入人体后,少部分会随着身体代谢排出体外,大部分会在体内沉积,危害人体健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韭菜中铅(以Pb计)的最大限量值为0.1mg/kg。
还有,3批次样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分别为:标称陕西超跃商贸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牛羊肉泡馍检出菌落总数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标称武功福娃饮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1批次福娃饮用纯净水、标称澄城县明仕绿色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明仕包装饮用水检出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铜绿假单胞菌是一种条件致病菌,广泛分布于水、空气、正常人的皮肤、呼吸道和肠道等,易在潮湿的环境存活,对消毒剂、紫外线等具有较强的抵抗力,对于抵抗力较弱的人群存在健康风险。《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 19298-2014)规定铜绿假单胞菌标准值为n=5,c=0,m=0,单位为CFU/250mL。桶装饮用水中铜绿假单胞菌超标原因可能是水源水防护不当,水体受到污染;部分企业对环境卫生监管不到位,操作不够规范,生产过程中交叉污染;流通环节中,存放时间长,水桶多次循环使用增加了二次污染风险。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菌落总数超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加速食品的腐败变质,使其失去食用价值。造成菌落总数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所使用的原辅料初始菌数较高,又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还有,1批次样品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为:白河县万家乐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陕西佳源豆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乾源香+图形)牌小宝烟熏豆干检出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硫酸铝钾(又名钾明矾)、硫酸铝铵(又名铵明矾)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膨松剂和稳定剂,使用后产生铝残留,过量摄入会影响人体对铁、钙等成份的吸收,导致骨质疏松、贫血,损害人体健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硫酸铝钾、硫酸铝铵作为膨松剂、稳定剂可应用于豆类制品,其添加量“按生产需要适量添加”,而在终产品(干样品)中的铝残留最大限量不得超过100mg/kg。
还有1批次样品检出品质未达标,为:秦汉新城新鸿都超市销售的标称西安市慧欣食品有限公司委托咸阳真优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原味瓜子检出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过氧化值反映了食用油脂新鲜度和氧化酸败程度,一般来说过氧化值越高其酸败度越厉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 19300-2014)中规定熟制葵花籽类过氧化值(以脂肪计)的最大限量值为0.80g/100g。坚果与籽类食品本身含有较高含量的不饱和脂肪酸,受温度过高、阳光直射、与空气长时间直接接触等环境因素影响更容易被氧化,因此,造成过氧化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原料储存不当,未采取有效的抗氧化措施,也可能是终产品在储存过程中环境条件控制不当,导致油脂酸败。食用过氧化值超标的食品一般不会对人体的健康产生损害,但严重时会导致肠胃不适、腹泻等症状。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生产经营者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35期)不合格样品信息
(来源: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相关报道: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3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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