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0年第38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组织抽检糕点、水果制品、调味品、食用农产品等4类食品504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7批次,不合格样品涉及糕点、水果制品,不合格原因涉及微生物污染、质量指标等问题。
5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
5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分别为标称合肥市金鑫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安徽徽客隆连锁超市有限公司(铜陵)销售的原切南瓜味吐司面包,标称安徽都遇食品有限公司(合肥)生产的、合肥市肥东县名角生活超市销售的芝士轻年(云枕蛋糕),标称安徽天美食品有限公司(分装)(合肥)生产的、安徽百大合家福连锁超市股份有限公司滨湖百大店(合肥)销售的芒果干(水果制品),标称安徽天美食品有限公司(分装)(合肥)生产的、安徽百大合家福连锁超市股份有限公司滨湖百大店(合肥)销售的鸳鸯半梅(水果制品),标称安徽天美食品有限公司(分装)(合肥)生产的、安徽百大合家福连锁超市股份有限公司滨湖百大店(合肥)销售的蔓越莓干(水果制品),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并非致病菌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菌落总数超标说明个别企业可能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2批次食品检出质量指标问题
2批次食品检出质量指标问题,分别为标称合肥公和堂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合肥联家商贸发展有限公司双凤分公司销售的公和堂狮头,标称安徽老市食品有限公司(宿州)生产的、合肥市肥东县世纪华联超市包敏加盟店销售的香酥小麻花(椒盐味),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过氧化值主要反映食品中油脂是否氧化变质。随着油脂氧化,过氧化值会逐步升高。过氧化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产品用油已经变质,或者产品在储存过程中环境条件控制不当,导致油脂酸败;也可能是原料中的脂肪已经氧化,原料储存不当,未采取有效的抗氧化措施,使得终产品油脂氧化。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合肥、宿州等市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铜陵、合肥等市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市级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核查处置并向社会公布处置结果。调查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应当将有关信息通报相关职能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