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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公布新一期食品抽检信息 3批次饮用水、植物调和油检出不合格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9-22
核心提示:9月21日,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新一期食品抽检信息,近期该部门抽检饼干,茶叶及相关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酒类,肉制品,食品添加剂,速冻食品,饮料,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9类157批次样品,检验合格154批次,不合格3批次。
   9月21日,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新一期食品抽检信息,近期该部门抽检饼干,茶叶及相关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酒类,肉制品,食品添加剂,速冻食品,饮料,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9类157批次样品,检验合格154批次,不合格3批次。
 
  不合格样品中,有2批次饮用水检出溴酸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分别为:承德县乐购超市销售的标称宽城泰丰集团维康山泉水有限公司生产的依萍富锶饮用天然山泉水、承德汇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饮用天然矿泉水。
 
  溴酸盐是矿泉水以及山泉水等多种天然水源在经过臭氧消毒后所生成的副产物。长期饮用溴酸盐超标的水,可能对人体造成一定伤害。《GB 8537-20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用天然矿泉水》规定,饮用天然矿泉水中溴酸盐的限量为≤0.01mg/L。
 
  另1批次不合格样品为:张家口市万全区孔家庄镇武志宏蔬菜调料店销售的标称青县邵康香油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食用植物调和油,检出乙基麦芽酚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乙基麦芽酚是允许使用的食品用合成香料,是一种有芬芳香气的白色晶状粉末。因其能使食品中原有香味得到调和、改良和提升,常被作为增香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规定,植物油脂不得添加食品用香料、香精。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设区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次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及相关单位依法处理。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请拨打热线“12315”进行投诉或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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