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新一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近期该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淀粉及淀粉制品、乳制品和豆制品3类食品126批次样品,其中3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检出不合格,涉及微生物污染问题。
3批次不合格样品分别为:桂平市天天岛内价购物商场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标称桂林市都美食品厂生产的“都美藕粉”和“马蹄粉”各1批次,不合格项目均为:菌落总数;来宾市景程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标称广西象州山野百合粉加工厂生产的“山野百合粉”,不合格项目为:菌落总数、大肠菌群。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并非致病菌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GB 3163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淀粉》规定,食用淀粉中菌落总数应符合n=5、c=2、m=104CFU/g、M=105CFU/g的要求。菌落总数超标说明个别企业可能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GB 3163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淀粉》规定,食用淀粉中大肠菌群应符合n=5、c=2、m=102CFU/g、M=103CFU/g的要求。样品检出大肠菌群超标的情况,原因可能由于产品的加工原料、包装材料受污染,或在生产过程中产品受人员、工器具等生产设备、环境的污染,或有灭菌工艺的产品灭菌不彻底而导致。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已责成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相关工作。桂林、来宾市市场监管局已督促有关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不合格原因并进行整改;贵港、来宾市市场监管局已责令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相关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向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