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0 年第21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本期公布 783 批次监督抽检结果,涉及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3大类。其中不合格样品15批次,均为餐饮食品。
油炸面制品、粉丝粉条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
抽检信息显示,不合格产品中,1批次油炸面制品和3批次粉丝粉条检出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分别为大同市云冈区启祥商店加工的姚福油饼,大同市平城区雁宏餐饮店购进的细粉,大同市平城区味芝树牛排烤肉自助店购进的宽粉片,朔州市天锦苑工贸有限公司购进的粉条。
铝主要是在制作粉条、粉丝或油条、油饼过程中添加明矾(十二水硫酸铝钾)引入,明矾(十二水硫酸铝钾)是一种食品添加剂,制作粉条、粉丝添加明矾可以使成品更加筋道,油条和油饼在炸制过程中添加明矾可以使成品更加膨大。根据GB2760-2014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批准β-半乳糖苷酶为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等的公告(2015年第1号)规定,粉条、粉丝中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得超过200mg/kg,油炸面制品中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得超过100mg/kg。
5批次复用餐饮具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
5批次复用餐饮具检出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分别为太原星河湾酒店有限公司使用的中式炖盅,山西顶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的大碗、长盘、骨碟、口杯。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或餐饮具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复用餐饮具中检出大肠菌群的原因可能由于产品的清洗、灭菌不彻底,或存放过程中污染等原因导致。
5批次凉皮酿皮检出非食用物质、食品添加剂问题
不合格产品中,凉皮酿皮不合格5批次,涉及非食用物质、食品添加剂问题。分别为晋城市城区苑志勇小吃店加工的凉皮酿皮(苑记米皮), 晋城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加工的凉皮酿皮(面皮), 大同市南郊区陈记秘制面皮店加工的凉皮酿皮(面皮),大同市南郊区顺意凉粉店加工的凉皮酿皮(面皮), 硼砂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山西尚上捞时尚火锅餐饮有限公司购进的凉皮酿皮(面筋),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硼砂又叫粗硼砂,是四硼酸钠的十水合物,通常为白色粉末,无臭、味咸、易溶于水,水溶液呈弱碱性,硼砂具有增加食物韧性、脆度及改善食物保水性及保鲜防腐等功能。一些商贩在制作凉皮时向产品添加硼砂,以达到延长产品保存期,增加产品韧性、弹性、脆度和膨胀等目的。根据卫生部公布的《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第一批)》公告相关规定,禁止在食品中加入硼酸或硼砂。
脱氢乙酸作为食品添加剂,广泛用作防腐剂,对霉菌具有较强的抑制作用,脱氢乙酸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企业为防止食品腐败变质,为增加产品保质期,或者弥补产品生产过程卫生条件不佳而违规使用。
除上述不合格产品外,还有肉冻皮冻不合格1批次,为晋城市泰安大酒店有限公司加工的皮冻,铬(以Cr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针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督导市级市场监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理,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