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0年第19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组织抽检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糖果制品、酒类、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食糖、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蜂产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13类食品259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53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质量指标、微生物污染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指标问题。
3批次食品检出质量指标问题
3批次食品检出质量指标问题,分别为标称生产企业地址为新疆塔城地区沙湾县金沟河北路133号的新疆瑞隆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油脂分公司生产的纯香菜籽油,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酸值(KOH)和过氧化值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标称生产企业地址为独山子区延安路3-116号(所在地:克拉玛依市)的独山子区红辣椒调味食品厂生产的红油豆瓣辣酱(生产日期为2020-01-08),标称生产企业地址为新疆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延安路3-116号的独山子区红辣椒调味食品厂生产的红油豆瓣辣酱(生产日期为2019-12-08),氨基酸态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氨基酸态氮是衡量酱类产品好坏的重要标准之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酿造酱》(GB2718-2014)中规定,氨基酸态氮的限量值不得低于0.3g/100g(此2批次产品均使用企标,含量亦不得低于0.3g/100g)。氨基酸态氮含量不达标原因包括:可能是产品生产过程控制不严;也可能是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偷工减料或为降低成本而故意掺假的情况。
2批次食品检出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问题
2批次食品检出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问题,分别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宁和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生产企业地址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精河县精河枸杞加工园区的新疆精杞神枸杞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维生素饮料,胭脂红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奇台县奇回粉条加工厂生产的纯手工土豆粉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在传统粉丝粉条加工过程中,添加硫酸铝钾(明矾)可以提高粉丝的韧性,减少断条损失。硫酸铝钾的添加会造成粉丝粉条中铝的残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粉丝粉条中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得超过200mg/kg。产生铝的残留量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一是商家违规过量使用;二是原料带入;三是过程控制不严。
胭脂红是常见合成着色剂,在现代食品业中应用广泛。相比于天然色素,具有着色力强、成本低等特点。合成着色剂没有营养价值,长期过量食用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一定影响。造成胭脂红不合格原因,可能是在生产过程中,企业为凸显产品色泽,超范围、超限量使用。
此外,还有1批次蜂产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为沙雅县雅升将蜂蜜产供销专业合作社生产的红柳蜂蜜,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新疆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地(州、市)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