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新一期食品抽检信息。近期该局组织开展监督抽检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方便食品、蛋制品、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等10大类食品167批次样品,其中5批次食用农产品不合格。
不合格样品中,有2批次样品检出农药残留超标,分别为:湖南省好又多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韭菜检出腐霉利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湖南省德康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隆回分公司销售的芹菜检出氧乐果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腐霉利是一种低毒内吸性杀菌剂,具有保护和治疗双重作用,主要用于蔬菜及果树的灰霉病防治。腐霉利对眼睛与皮肤有刺激作用,经口毒性低。根据《GB 2763-201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规定,韭菜中腐霉利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2mg/kg。
氧乐果属于有机磷类杀虫剂,具有较强的内吸、触杀和胃毒作用,主要用于防治吮吸式口器害虫和植物性螨。根据《GB 2763-201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规定,氧乐果在叶菜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2mg/kg。
还有,衡东苏尔玛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豆芽检出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平江县万兴佳亿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绿豆芽检出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和6-苄基腺嘌呤(6-BA)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又称防落素、保果灵,是一种植物生长调节剂。具有防止落花落果、抑制豆类生根、调节植物株内激素平衡等作用。6-苄基腺嘌呤是一种生长调节剂,可以促进细胞分裂,加快豆芽生长。《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农业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第11号)规定,生产者不得在豆芽生产过程中使用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钠、赤霉素等物质,豆芽经营者不得经营含有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钠、赤霉素等物质的豆芽。
另外,湖南温尔登商贸管理有限公司车站南路店销售的黄鸭叫检出孔雀石绿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孔雀石绿属于有毒的三苯甲烷类化学物,既是染料,也是杀真菌、杀细菌、杀寄生虫的药物。《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 (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规定,孔雀石绿在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湖南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长沙、衡阳、邵阳、岳阳等市市场监管局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有关食品经营者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