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第27期食品抽检信息。近期该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饮料、酒类、餐饮食品、水果制品大类食品共536批次样品,发现饮料、酒类、餐饮食品、水果制品共11批次不合格产品,主要涉及微生物污染问题、质量指标问题。
不合格样品中超七成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
不合格样品中,有8批次样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约占所有不合格样品的七成。其中,有4批次样品检出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分别为:由赣州爱心工贸发展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桶装饮用水;由永新县东源山饮用水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山角崖优质天然山泉水;由于都县华源饮用水厂生产销售的山泉饮用水;由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浈泉矿泉水营业部销售的,标称抚州市浈泉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饮用纯净水。
铜绿假单胞菌是一种条件致病菌, 广泛分布于各种水、空气、正常人的皮肤、呼吸道和肠道等,易在潮湿的环境存活,对消毒剂、紫外线等具有较强的抵抗力,对于抵抗力较弱的人群存在健康风险。水中铜绿假单胞菌超标可能是源水防护不当,水体受到污染;生产过程中卫生控制不严格,如从业人员未经消毒的手直接与矿泉水或容器内壁接触;或者是包装材料清洗消毒有缺陷所致。
还有3批次餐饮具检出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分别为:由南昌市青山湖区赣南味道餐馆销售的复用餐饮具(碗、杯);由奉新县金山峡火锅店销售的,标称佳洁餐具消毒中心生产的餐饮具(碗);由南昌市青山湖区韩氏爷爷的土钵菜店销售的复用餐饮具(碗、筷、杯、勺)。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14934-2016)规定,消毒餐(饮)具中大肠菌群(纸片法、发酵法)不得检出。大肠菌群超标可能由于包装材料受污染,或在生产过程中产品受人员、工器具等生产设备、环境的污染、灭菌不彻底而导致。
另外,还有由九江市濂溪区隆友土特产专营店销售的,标称江西齐天山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五眼果检出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3批次样品检出质量指标问题
不合格样品中,还有3批次样品检出质量指标问题。其中,由安福县彭小慧食品店销售的,标称江西武功山泉矿泉水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武功山泉高山珍贵矿泉水检出界限指标-偏硅酸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界限指标是区别饮用天然矿泉水与其他饮用水的主要品质指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用天然矿泉水》(GB 8537-2018)规定,天然矿泉水中锂、锶、锌、偏硅酸等界限指标应有一项(或一项以上)指标符合规定,其中,界限指标-偏硅酸应≥25.0mg/L。(含量在25.0mg/L~30.0mg/L时,水源水水温应在25°C以上)。
另外,还有2批次酒类产品不合格,分别为:由婺源县辉华商行销售的,标称婺源县星河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家乡酒检出己酸乙酯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由江西陈香老酒实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江西帝缘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爷爷喝的酒(小曲米香型酒)检出固形物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通知相关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置。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食品经营环节相关单位立即采取停止销售、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将查实的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通报相关管理部门。目前,对部分相关涉事单位已依法进行立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