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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通报16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食品添加剂、农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等问题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6-19
核心提示:6月18日,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0年第20号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通报了不合格样品16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食品添加剂、农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微生物污染等问题。
   6月18日,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0年第20号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通报了不合格样品16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食品添加剂、农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微生物污染等问题。

  5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
 
  5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分别为重庆市凯鸿食品有限公司标称生产的香辣卤豆干,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重庆市丰疆酒业有限责任公司标称生产的小曲固态法白酒,永川区渝西大道西段君旺食品经营部销售的、重庆石松酒业有限责任公司标称生产的露华浓酒,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南岸区黎仲食品经营部销售的干百合,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长寿区超洋餐馆销售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甜蜜素化学名称为环己基氨基磺酸钠,是一种常用的合成甜味剂。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规定,白酒中不得使用甜蜜素。长期过量食用甜蜜素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一定影响。
 
  二氧化硫、焦亚硫酸钾、亚硫酸钠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使用后会产生二氧化硫残留。二氧化硫进入人体后最终转化为硫酸盐并随尿液排出体外,少量摄入不会对身体带来健康危害,但若过量食用可能引起如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干制蔬菜中二氧化硫残留量应≤0.2 g/kg。
 
  硫酸铝钾(又名钾明矾)、硫酸铝铵(又名铵明矾)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膨松剂和稳定剂,使用后产生铝残留。《GB 2760-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规定,油炸面制品中硫酸铝钾、硫酸铝铵应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最终铝的残留量≤100mg/kg(干样品,以Al计)。
 
  6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
 
  6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分别为重庆市欧尔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标称生产的猫山(绿茶),草甘膦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城口县罗豆腐蔬菜批发部销售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重庆谊品弘渝科技有限公司铜梁区东城第二分公司销售的菠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荣昌区广顺街道胡征红副食店销售的莲白,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重庆市秀山县中和街道渝秀农贸市场C栋二楼7-9号摊位张洪英销售的草鱼,孔雀石绿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要求;重庆市江津区双福国际农贸城冷链市场08b区001、002号张再强销售的鸭蛋,氟苯尼考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又称防落素、保果灵,是一种植物生长调节剂,具有防止落花落果、抑制豆类生根、调节植物株内激素平衡等作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农业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 第11号)中规定,生产者不得在豆芽生产过程中使用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钠、赤霉素等物质,豆芽经营者不得经营含有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钠、赤霉素等物质的豆芽。
 
  毒死蜱是一种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的有机磷杀虫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中规定,毒死蜱在菠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分别为0.1mg/kg。
 
  孔雀石绿属于三苯甲烷类化学物,既是染料,也是杀真菌、杀细菌、杀寄生虫的药物。《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中规定,孔雀石绿为禁止使用的药物,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长期食用检出孔雀石绿的食品可能会危害人体健康。
 
  氟苯尼考又称氟甲砜霉素,是农业部批准使用的动物专用抗菌药,主要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猪、鸡、鱼的细菌性疾病。《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氟苯尼考在产蛋期家禽中禁用。
 
  2批次食品检出重金属污染问题
 
  2批次食品检出重金属污染问题,分别为大渡口区秋宇食品经营部销售的干黄花,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沃尔玛(重庆)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北城天街分店销售的韭菜,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铅是稳定的较难降解的重金属元素污染物,是一种慢性和积累性重金属,在人体的生物半衰期为4年,骨骼中可达10年,长期接触铅及其化合物会严重影响身体健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蔬菜制品中铅(以Pb计)应≤0.1/(1-脱水率) mg/kg。
 
  镉是一种常见的环境污染物,对人体的危害主要是慢性蓄积性,长期暴露可导致肾和骨骼损伤。《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新鲜蔬菜(叶菜蔬菜、豆类蔬菜、块根和块茎蔬菜、茎类蔬菜、黄花菜除外)中镉的限量≤0.05mg/kg。
 
  除上述不合格产品外,还有3批次食品分别检出生物毒素、质量指标、微生物污染。分别为璧山区赵姐食品经营部销售的花生油,黄曲霉毒素B1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忠县鱼凤副食店销售的原味瓜子,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武隆区张六副食店销售的、重庆锦盛园食品有限公司标称生产的调味面制品(泡椒牛板筋),菌落总数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对生产经营企业依法启动查处工作,同时已采取风险控制措施,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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