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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黄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6-19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核心提示:近日,武汉市黄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48)。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武汉市黄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48)。

  黄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我局于2020年6月4日接收平台抽样编号为GC20420000003330905的抽检不合格检验报告,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0年5月8日,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于对武汉尖穗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尖穗纯谷酒1.6L/瓶(42%vol)进行了抽样检验,检出酒精度40%vol,标准指标为41-43%vol,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武汉尖穗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尖穗纯谷酒,在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不合格,我局祁家湾市场监督管理所按《食品安全法》和《湖北省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后处理规范规范(试行)》展开了调查处置工作。一是进行了调查,抽检不合格尖穗纯谷酒,共生产600瓶(规格:1.6L/瓶),至2020年6月8日,全部销售完毕(含检验检测机构2020年5月9日抽样检测买样4瓶);二是依法作出了当场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了警告的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产生纯谷酒酒精度不合格的原因,员工未按规定实施生产过程控制要求,未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对纯谷酒进行检验,未经检验合格后出厂销售。

  主要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实施生产过程控制要求和出厂检验制度执行 ,每一批次产品必须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对纯谷酒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销售; 二是加强员工食品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强调把好生产每一个环节的重要性,并制定生产环节责任制度和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黄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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