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0年第23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组织完成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116批次,涉及酒类、食用农产品、粮食加工品等11类食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114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质量指标不达标和农药残留问题。
1批次酒类检出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为延寿县加信镇福万家生鲜超市销售的标称黑龙江省双城市白酒厂生产的称心如意东北妞酒(生产日期2014年3月20日),酒精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酒精度即酒中乙醇浓度(体积百分比),是指在20℃时,100毫升酒中含有乙醇的毫升数。酒精度是酒类产品的一个重要的理化指标,不达标会影响酒的品质。不合格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生产工艺控制不当、检验能力不足造成酒精度偏差;或是包装不严造成乙醇挥发,导致酒精度降低;也可能是企业为降低成本,用低度酒冒充高度酒。
1批次食用产品检出农药残留问题,为哈尔滨市道里区星光耀辉煌生鲜超市销售的标称绿原野豆制品生产的绿豆芽(购进日期2020年4月29日),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俗称防落素,是农业生产中常用的植物生长抑制剂。主要用于防止落花、落果,抑制豆类生根等,并能调节植物株内激素的平衡。《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农业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2015年第11号)中规定了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钠、赤霉素等物质作为低毒农药登记管理并限定了使用范围,豆芽生产不在可使用范围之列。豆芽中检出4-氯苯氧乙酸钠的原因,可能是生产者在生产过程中为了抑制豆芽生根,而违规使用。4-氯苯氧乙酸钠的残留在人体内累积,可能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一定影响。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辖区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