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0年第21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组织抽检肉制品、水果制品、食糖、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等5类食品171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69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不合格样品涉及微生物污染问题。
抽检信息显示, 1批次肉制品、1批次水果制品菌落总数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不合格产品为特易购商业(安徽)有限公司(合肥)经销的、标称马鞍山市皖北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白斩鸡(酱卤肉制品),安徽省傻子经济发展有限公司芜湖销售公司经销的、标称安徽省傻子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分装)(芜湖)生产的酸甜杏干,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并非致病菌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菌落总数超标说明个别企业可能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合肥、芜湖等市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马鞍山、芜湖等市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