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0年第17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本次公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15大类食品339批次,合格324批次,不合格15批次。其中,餐饮食品(含餐饮具)不合格4批次,食用农产品不合格5批次,水产制品不合格2批次,水果制品不合格3批次,饮料不合格1批次。
6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涉及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餐饮食品
6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涉及2批次水产制品、3批次水果制品和1批次餐饮食品。分别为标称浙江裕子兴食品有限公司2019年9月1日生产的小墨鱼干,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合格,销售单位为福建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泉州市南安水头店;标称霞浦东易工贸有限公司2019年10月3日生产的紫菜,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合格;标称连城县广大食品厂2019年10月26日生产的红心地瓜干,乙二胺四乙酸二钠不合格,销售单位为泉州市丰泽区新天意超市;标称福建龙岩闽西好食品有限公司2019年9月16日生产的地瓜丝,乙二胺四乙酸二钠不合格,销售单位为漳州市芗城区健阳超市;漳州市锦龙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地瓜干(块)(购进日期为2019年12月20日),二氧化硫残留量(以SO2计)不合格;厦门市思明区祺蓥祥小吃店销售的油条(加工日期为2019年12月19日),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合格。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硫酸铝钾、硫酸铝铵作为膨松剂、稳定剂可应用于油炸面制品,其添加量“按生产需要适量添加”,而终产品中的铝残留限量不得超过100mg/kg。铝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个别企业为改善产品口感,在生产加工过程中超限量使用含铝添加剂。
二氧化硫(以及焦亚硫酸钾、亚硫酸钠等添加剂)对食品有漂白、防腐和抗氧化作用,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干制的食用菌和藻类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得超过0.05g/kg、蜜饯凉果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得超过0.35g/kg。二氧化硫进入人体后最终转化为硫酸盐并随尿液排出体外。如果长期过量摄入二氧化硫,可能会对健康不利。
乙二胺四乙酸二钠作为食品添加剂广泛用作稳定剂、抗氧化剂、防腐剂、螯合剂、防止金属离子引起的变色、变质、变浊及维生素的氧化损失。《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允许蜜饯凉果中的果脯类(仅限地瓜果脯)使用乙二胺四乙酸二钠(最大使用量为0.25g/kg),其他类别的蜜饯凉果类不得使用。乙二胺四乙酸二钠对粘膜、上呼吸道和眼睛、皮肤可产生刺激作用。长期大量食用乙二胺四乙酸二钠超标产品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一定影响。
4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均为食用农产品
4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均为食用农产品,分别为福建冠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晋江磁灶店销售的冻土鸡(检疫日期为2019年11月28日),松溪县润发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活明虾(购进日期为2019年12月23日),土霉素不合格;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福州浦新超市销售的无骨条肉(猪肉)(购进日期为2019年12月19日),福建省中天华侨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中天购物广场销售的土鸡蛋(购进日期为2019年12月22日),氟苯尼考不合格。
土霉素属于四环素类,是由链霉菌产生的一种广谱抗生素,因其具有促进生长和治疗疾病的作用,被广泛应用于饲料添加剂,是防治患病禽畜的常用药物。土霉素在饲料中滥用会使动物组织中土霉素残留超标,长期食用土霉素超标的动物食品会危害人体健康。
氟苯尼考又称氟甲砜霉素,是农业部批准使用的动物专用抗菌药,主要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猪、鸡、鱼的细菌性疾病。《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氟苯尼考在猪的肌肉中残留不得超过300μg/kg、在产蛋期家禽中禁用。氟苯尼考超标原因,可能是养殖户在养殖过程中违规使用相关兽药。长期食用氟苯尼考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2批次食品检出质量指标问题,涉及餐饮食品、饮料
2批次食品检出质量指标问题,涉及1批次餐饮食品和1批次饮料,分别为福州市鼓楼区东街谭钱海小吃店销售的梅干酥饼(糕点)(加工日期为2019年12月20日),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合格;标称河南思源饮品有限公司2019年5月5日生产的天然矿泉水,界限指标-锶不合格、界限指标-偏硅酸不合格,销售单位为龙海市龙洲岛内价购物广场有限公司。
过氧化值主要反映食品中油脂被氧化的程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糕点、面包》(GB 7099-2015)中规定,糕点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的最大限量值为0.25g/100g。糕点中过氧化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产品在储存过程中环境条件控制不当,导致油脂过度氧化;也可能是原料储存不当,导致脂肪过度氧化,使得终产品过氧化值超标。食用过氧化值超标的食品,可能导致肠胃不适、腹泻等症状。
界限指标是区别饮用天然矿泉水与其他饮用水的主要品质指标。饮用天然矿泉水中界限指标不达标的原因,可能是水源水受环境、季节等因素影响,界限指标含量波动;还可能是部分生产厂家为追求利益使用非矿泉水冒充矿泉水。
除上述不合格产品外,还有1批次食用农产品检出重金属污染,2批次餐饮具检出其他指标问题,分别为福建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泉州南安中骏世界城店销售的母正蟹(购进日期为2019年12月9日),镉(以Cd计)不合格;厦门市海沧区一农温粥小吃店的小方盘(消毒日期为2019年12月19日),厦门市海沧区一农温粥小吃店的大汤勺(消毒日期为2019年12月19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合格。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