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0年5月19日,攀枝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5号)。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10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公告》(2020年第6号),涉及攀枝花市1批次不合格食品。
产品名称:腊猪坐臀肉(抽样单编号:SC20510000003930269;加工日期:2019年1月12日);被抽样单位:仁和区五十一综合市场(范吉康);不合格项目: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GB2730-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腌腊肉制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仁和区市场监管局于2019年12月12日对该案进行立案查处。经调查,当事人违反了《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七项和《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二项之规定,依据《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仁和区市场监管局于2019年12月27日给予当事人行政处罚如下:警告;罚款人民币500元(伍佰元整)。
经排查,该批次产品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储存过程中环境条件控制不当造成,仁和区市场监管局已责令当事人加强管理,整改经营储存环境。仁和区市场监管局于2019年12月30日进行了复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