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0年第9期(总第240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通报了21批次不合格食品。其中,餐饮食品不合格2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不合格1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不合格1批次,糕点不合格2批次,肉制品不合格1批次,食用农产品不合格8批次,水产制品不合格1批次,水果制品不合格1批次,饮料不合格4批次。
7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
7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涉及餐饮食品、肉制品、水果制品、水产制品各不合格1批次,饮料不合格3批次。分别为济宁市嘉祥县闫氏麟城牛肉汤馆使用的1批次消毒餐具(小碗),威海市荣成渡边水产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饮用纯净水,大肠菌群项目不合格;德州市禹城市洛奇食品店销售的标示生产企业为山东香溢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烘焙果味酱中霉菌项目不合格;青岛市上海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青岛第一分公司销售的标示生产企业为青岛爱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进口三文鱼鱼肉,泰安市泰安双龙商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标示生产企业为莱芜存厚堂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香肠,枣庄市市中区王军明百货超市销售的标示生产企业为枣庄市长泽乳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畅多纯果粒乳酸菌饮品,枣庄市市中区杨宁食品超市长乐路店销售的标示生产企业为山东穆拉德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乳酸菌饮品(杀菌型),菌落总数项目不合格。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并非致病菌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食品的菌落总数严重超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加速食品的腐败变质,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14934-2016 )中规定,消毒餐(饮)具中大肠菌群不得检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 19298-2014)中规定大肠菌群的限量为n=5,c=0,m=0 CFU/mL,即采同批次独立包装的5个样品,均不允许检出大肠菌群。
5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
5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涉及餐饮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和食用农产品,分别为菏泽市曹县青菏办事处汪彦丽金龟馅饼店销售的1批次油条中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项目不合格;滨州市沾化县冯家镇大寨洪福副食品超市销售的标示生产企业为滕州市恒辉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食用玉米淀粉,聊城市高唐京优客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1批次来自金霸商行(供货商)的鲜虾,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合格;东营市东营振华百货发展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示生产企业为高唐县好兄弟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糯米蛋糕中丙二醇项目不合格;泰安市本裕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销售的标示生产企业为淄博好麦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奶香西饼面包(奶香味)中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项目不合格。
硫酸铝钾(又名钾明矾)、硫酸铝铵(又名铵明矾)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膨松剂和稳定剂,使用后产生铝残留。《GB 2760-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规定,油炸面制品中硫酸铝钾、硫酸铝铵应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最终铝的残留量≤100mg/kg(干样品,以Al计)。铝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个别企业为改善产品卖相和口感,在生产加工过程中超限量使用含铝添加剂,或者其使用的复配添加剂中铝含量过高。
二氧化硫(以及焦亚硫酸钾、亚硫酸钠等添加剂)对食品有漂白、防腐和抗氧化作用,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使用后均产生二氧化硫残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食用淀粉中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得超过0.03g/kg;鲜水产(仅限于海水虾蟹类及其制品)中二氧化硫残留量≤0.1g/kg。
丙二醇是一种食品添加剂,在食品中主要起到稳定和凝固、抗结、消泡、乳化、水分保持、增稠等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中规定,丙二醇在糕点中的最大使用量应不超过3.0g/kg。
7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
7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均为食用农产品,分别为青岛市青岛盛客隆购物广场有限公司灵山卫店销售的1批次来自胶南市糖酒副食品总公司的芸豆中氧乐果项目不合格;济宁市邹城市段修峰蔬菜批发部销售的1批次韭菜,东营市河口区六合业龙副食百货商场销售的1批次来自张金福(供货商)的韭菜,济宁市泗水县泗河办柏广玉青菜店销售的1批次来自泗水县泗河办巩家蔬菜销售店(购进单位)的韭菜,腐霉利项目不合格;聊城市阳谷好乐家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1批次来自张秋镇景阳岗村杨继奎的韭菜中肟菌酯项目不合格;淄博市淄博中润新玛特有限公司销售的1批次来自云峰市场的鲤鱼中地西泮项目不合格;滨州市沾化区姜家饭店销售的标示生产企业为滨州市沾化区耿学强白条鸡店生产的1批次生鸡中氧氟沙星项目不合格。
氧乐果属于有机磷类杀虫剂,主要用于防治吮吸式口器害虫和植物性螨。腐霉利是一种低毒内吸性杀菌剂,主要用于蔬菜及果树的灰霉病防治。《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6)(注:2020年2月15日起,该标准被GB 2763-2019代替。)中规定,豆类蔬菜(如豇豆)中氧乐果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2 mg/kg,腐霉利在韭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2 mg/kg。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导致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农药残留超标的蔬菜,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一定的不良影响。
地西泮又名安定,为镇静剂类药物,主要用于焦虑、镇静催眠,还可用于抗癫痫和抗惊厥。《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中规定,地西泮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
氧氟沙星属于氟喹诺酮类药物,因抗菌谱广、抗菌活性强等曾被广泛用于畜禽细菌性疾病的治疗和预防。《发布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4种兽药的决定》(农业部公告第2292号)中规定,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氧氟沙星(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
除上述不合格产品外,还有1批次饮料和1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检出不合格,分别为滨州市邹平县临池镇卧牛山包装水厂生产的1批次青泉包装饮用水中耗氧量(以O2计)项目不合格;青岛市平度市百果园家佳乐超市销售的标示生产企业为青岛福德隆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随福园原味瓜子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合格。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立案调查,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