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样品中,有3批次为食用农产品。其中,武汉市洪山区少华蔬菜经营部销售的韭菜(抽样日期:2019-11-22)、邱家咀农贸市场刘桂姣销售的韭菜(抽样日期:2019-11-23)检出腐霉利项目不合格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
腐霉利是一种低毒内吸性杀菌剂,主要用于蔬菜及果树的灰霉病防治。《GB 276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注:2020年2月15日,该标准被GB 2763-2019代替)规定,腐霉利在韭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2mg/kg。
另1批次不合格食用农产品为:武汉市洪山区大众禽蛋经营部销售的白壳鸡蛋(抽样日期:2019-11-21)检出氟苯尼考不合格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
氟苯尼考又称氟甲砜霉素,是农业部批准使用的动物专用抗菌药,主要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猪、鸡、鱼的细菌性疾病。《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2002年235号公告)》(注:2020年4月1日起,该公告相关部分被《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代替)中规定,氟苯尼考在产蛋期家禽中禁用。
不合格样品中,还有1批次方便食品检出不合格,为:十堰天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洪湖市晨光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加钙莲子藕粉(生产日期:2019-11-25)检出霉菌不合格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霉菌在自然界很常见,霉菌可使食品腐败变质,破坏食品的色、香、味,降低食品的食用价值。《GB 19640-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冲调谷物制品》规定,冲调谷物制品中霉菌应符合n=5,c=2,m=50CFU/g,M=102CFU/g的要求。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武汉、十堰、鄂州、荆州市场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督促生产经营者立即封存、下架和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