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0年第11号食品安全抽检信息,组织抽检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调味品、饮料、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17类食品2337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322批次,不合格样品15批次。
3批次食品检出重金属污染问题
3批次食品检出重金属污染问题,分别为重庆市江津区夏坝镇青江农贸市场内李和刚销售的芹菜,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重庆市城口县葛城街道文东街余景香销售的菠菜,重庆市黔江区城东街道南海城菜市场蔬菜区108-109号陈明英销售的菠菜,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铅是最常见的重金属元素污染物之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新鲜蔬菜中铅的最大限量值为0.1mg/kg。食用农产品中铅超标,可能是种植食用农产品的土壤环境受到重金属铅污染所致。
镉是蔬菜中最常见的污染重金属元素之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新鲜蔬菜(叶菜蔬菜、豆类蔬菜、块根和块茎蔬菜、茎类蔬菜、黄花菜除外)中镉的限量≤0.05mg/kg;叶菜蔬菜中镉的限量为≤0.2mg/kg。
6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
6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分别为垫江县潘代雄白酒坊标称生产的白酒,酒精度和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沙坪坝区杨中群食品店销售的脆脆鲜(酱腌菜),正阳弹子石市场张元芳销售的泡豇豆(酱腌菜),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重庆市姐弟食品有限公司标称生产的冬瓜条(蜜饯),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重庆市南川区风之彩商贸有限公司南平镇销售的、重庆市宗彬食品有限公司标称生产的味道牛调味面制品,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云阳县选清小吃店销售的麻花,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酒精度又叫酒度,是指在20℃时,100毫升酒中含有乙醇(酒精)的毫升数。酒精度是酒类产品的一个重要理化指标,含量不达标主要影响产品的品质。酒精度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企业生产工艺控制不严或生产工艺水平较低,无法有效控制酒精度导致不达标,或是产品包装不严密或运输贮存不当造成酒精挥发损失。
苯甲酸及其钠盐是食品工业中常见的防腐保鲜剂,对霉菌、酵母和细菌有较好的抑制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中规定,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在腌渍的蔬菜中最大使用量为1.0g/kg。
硫酸铝钾(又名钾明矾)、硫酸铝铵(又名铵明矾)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膨松剂和稳定剂,使用后产生铝残留。《GB 2760-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规定,油炸面制品中硫酸铝钾、硫酸铝铵应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最终铝的残留量≤100mg/kg(干样品,以Al计)。
4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
4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分别为重庆市黔江区土家新村茗人园茶厂标称生产的绿茶,甲拌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南川区永芳食品店销售的香蕉,曾泽凤(共午商贸篆塘便民店)销售的香蕉,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重庆市武隆区红豆综合市场魏星蔬菜批发零售部D-32刘少现销售的小白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甲拌磷为一种具有触杀、胃毒、熏蒸作用的有机磷类杀虫、杀螨剂。吡唑醚菌酯中文名唑菌胺酯、百克敏,是一种新型广谱杀菌剂,在农业上的使用非常多,对黄瓜白粉病、霜霉病和香蕉黑星病、叶斑病、菌核病等有较好的防治效果。毒死蜱,又名氯蜱硫磷,是目前全世界使用最广泛的有机磷酸酯杀虫剂之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6)规定,茶叶中甲拌磷最大残留限量为0.01 mg/kg;香蕉中吡唑醚菌酯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2mg/kg;毒死蜱在普通白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1mg/kg。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农药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此外,还有2批次食品检出不合格,分别为重庆市长寿区寒江雪饮用水厂标称生产的桶装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重庆市巴南区石滩镇升平大道5号杨星销售的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对生产经营企业依法启动查处工作,同时已采取风险控制措施,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