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2020年第12期食品抽检信息。近期该部门组织完成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143批次,涉及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酒类、食用农产品等9类食品。其中合格样品140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不合格项目为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和微生物污染问题。
不合格样品中,有2批次酒类检出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分别为:哈尔滨新世纪家得乐商贸有限公司康泰嘉园店销售的标称泸州市华田酒厂生产的老窖酒(生产日期2016-12-7)、大庆市红岗区兴佰客超市销售的标称吉林省长春市法兰红葡萄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蓝莓冰酒(生产日期2019-3-1),2批次样品均检出酒精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酒精度即酒中乙醇浓度(体积百分比),是指在20℃时,100毫升酒中含有乙醇的毫升数。酒精度是酒类产品的一个重要的理化指标,不达标会影响酒的品质。不合格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生产工艺控制不当、检验能力不足、造成酒精度偏差;或是包装不严造成乙醇挥发,导致酒精度降低;也可能是企业为降低成本,用低度酒冒充高度酒。
还有1批次肉制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为:克山县天瑞食品超市销售的标称石家庄伊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山椒泡爪(生产日期2019-9-5)检出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菌落总数是食品被细菌污染程度的指示性指标,反映食品在生产、贮藏、运输过程中的卫生状况。菌落总数超标说明生产企业可能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食品的菌落总数超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加速食品的腐败变质,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辖区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及时将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并向省市场监管局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