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月27日,日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日照上上优汇商贸有限公司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日)市监罚〔2020〕006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第十二条第(一)项、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日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没收违法所得三元壹角(3.1元);并处壹万伍仟元罚款(1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