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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住“种粮卖得出”底线!国家粮储局安排东北秋粮收购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2-27  来源:中新经纬
核心提示: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6日发布《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下进一步做好东北地区秋粮收购工作的通知》,将东北地区2019年中晚稻最低收购价预案执行截止日期延长至2020年3月31日,并要求做好秋粮收购工作。
  中新经纬客户端2月26日电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6日发布《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下进一步做好东北地区秋粮收购工作的通知》,将东北地区2019年中晚稻最低收购价预案执行截止日期延长至2020年3月31日,并要求做好秋粮收购工作。

  《通知》要求,中储粮集团公司要增强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切实履行最低收购价政策执行主体责任。千方百计扩大收储能力,合理布设收购网点,在重点地区、重点时段要增设网点,满足农民售粮需求,发挥好最低收购价政策的托底作用。

  各地要严格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在当地党委、政府和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加强协调沟通,创新方式方法,统筹抓好科学防控和秋粮收购工作。必要时可出台省级临时收储等措施,相关支出由地方负担,坚决守住农民“种粮卖得出”的底线。要组织各类市场主体尽快复工复产,开展市场化收购,支持引导有条件的企业努力扩大收购,强化粮食产销合作,既缓解本地售粮压力,又保障南方销区省份用粮需求。中央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要带头入市,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各级储备企业要积极收购轮换粮源,发挥储备吞吐的引领作用。协调有关部门把粮食纳入疫情防控期间生活必需品保障范围,除必要的对司机快速体温检测外,对运输车辆严格落实不停车、不检查、不收费等优先便捷通行措施,保障道路运输通畅。

  各地要进一步强化为农服务。尽量采取整村推进、预约收购、上门收购等方式,引导农民有序错峰售粮。对暂无售粮意愿的农户,要切实加强庭院科学储粮指导,避免发生大面积霉粮坏粮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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