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0日,夏河县市场监管局接到群众举报,称唐尕昂乡鑫胜食杂铺存在随意涨价行为,要求查处。
在接到举报后,夏河县局指派辖区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立即前往现场进行调查。经查,夏河县唐尕昂乡鑫胜食杂铺在向举报人销售海天耗油(小瓶装)时,将原价每瓶4元的商品,随意提高至每瓶8元销售。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的规定,属于随意涨价行为,我局结合《市场监管局总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查处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在疫情防控期间,夏河县市场监管局将始终保持价格监管高压态势,切实回应群众诉求,对借机涨价、哄抬物价等价格违法行为依法从严从快查处,全面保持日常生活必需品价格基本稳定。